导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安全知识宣传1.什么是安全?回答:安全意味着没有威胁、危险、伤害或损失。人类与生存环境和资源和谐相处,互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和隐患,是一种避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安全知识宣传
1.什么是安全?
回答:安全意味着没有威胁、危险、伤害或损失。人类与生存环境和资源和谐相处,互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和隐患,是一种避免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运行状态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环境可能造成的损害控制在人类可接受水平以下的一种状态。2.什么是意外?
答:事故是指在人们有目的地从事生产劳动时,突然发生的迫使生产暂时停止或造成人员伤害的事故。事故是生产实践中的异常突变。3.什么是劳动保护?
答: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其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职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4.三违是什么?
答: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5.四不伤害原则是什么?
回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伤害他人,保护他人不受伤害。6.什么是四过原则?
答: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和应该教育的人没有受到教育,防范措施没有落实。7.事故伤害的程度分为
:答:轻伤、重伤、死亡。
8.什么是轻伤?
答: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身体残疾,或部分器官轻微功能或器质性损伤,表现为轻微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伤害。受伤的工人一般都是一个工作日以上不上班,但对于重伤者来说是不够的。9.什么是重伤?
答: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听觉等器官严重损伤,一般可造成人体长期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显著丧失的伤害。重伤导致的失能超过105个工作日。10.什么是“三管三要”?
答:安全生产工业、商业、生产经营都要安全。(新安全生产法律第3条)
11.什么是全面安全责任制?
答: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业务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律第22条)
12.为什么需要安全培训?
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道其在/不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不能上岗作业。(新安全生产法律第28条)
13.为什么需要用证书工作?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新安全生产法律第30条)
14.为什么要穿劳保用品?
答:
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新安全生产法第45条)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安全生产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新安全生产法律第57条)1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答:
(1)建立、完善和落实本单位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㈣确保有效实施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资;(5)组织建立和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答:
(一)组织或参与起草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二)组织或者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三)组织危险源辨识和评价,监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四)组织或者参加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状况,及时检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的落实。生产单位可设安全生产专职负责人,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7.中国的安全生产政策
答: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8.应急计划演习的频率
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预案演练。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等危险物品的单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19.消防安全中的“一知三会”是什么?
回答: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有火灾危险,报警,逃生,扑灭初期火灾。
总结:以上内容是关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是什么的详细介绍,对安全知识进行公示。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您了解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有帮助和参考价值。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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