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2,治安案件询问笔录制作注意事项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9 14:43:19

导读: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2022、治安案件查询笔录制作注意事项目录一、询价须知笔录(1)通报执法情况(二)告知传唤理由(3)家属告知(4)告知权利和义务(5)告知鉴定结论。二。询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2022、治安案件查询笔录制作注意事项

目录

一、询价须知笔录

(1)通报执法情况

(二)告知传唤理由

(3)家属告知

(4)告知权利和义务

(5)告知鉴定结论。

二。询问笔录中应注明的事项

(1)口头传唤

(2)询问聋人

(三)询问不懂当地通用语言的人。

(4)口头传唤嫌疑人

(5)传唤嫌疑人通知其家属

(6)亲自投案自首。

(七)询问未成年人

(八)笔录签字确认

一、询价须知笔录

(1)通报执法情况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或者当事人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未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

(二)告知传唤理由

《治安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公安机关应告知被传唤人传唤的理由和依据。

(3)家属告知

《治安处罚法》第83条第2款规定: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地点告知被传唤人的家属。

(4)告知权利和义务

《行政案件处理程序》第74条规定:

询问时,应当告知被询问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和证言、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的法律责任,并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5)告知鉴定结论。

《行政案件处理程序》第97条第2款规定: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副本发送违法嫌疑人和被侵权人。

二。询问笔录中应注明的事项

(1)口头传唤

《治安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人民警察当场可以在出示工作证后口头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2)询问聋人

《治安处罚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询问聋哑违反治安管理人、受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时,应当有懂手语的人提供帮助,并在笔录中注明。

(三)询问不懂当地通用语言的人。

《治安处罚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受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时,应当提供翻译人员,并在笔录上注明。

(4)口头传唤嫌疑人

《行政案件处理程序》第67条第1款规定:

人民警察当场可以在出示工作证件后口头传唤违法嫌疑人,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的过程、到达时间、离开时间。

(5)传唤嫌疑人通知其家属

第67条第3款,处理行政案件的程序:

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传唤人传唤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其家属。公安机关通知被传唤人家属适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行政案件处理程序:

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实施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理由、地点和期限;无法当场通知的,应当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强制措施实施后立即实施;身份不明、拒绝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无法通知的,可以不通知。告知、告知家属或未告知家属的原因应在查询笔录中注明。

(6)亲自投案自首。

《行政案件处理程序》第70条规定:

对投案自首或群众扭送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立即进行查询核实,并在查询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的过程、到达时间和离开时间。

(七)询问未成年人

《行政案件处理程序》第75条规定:

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居住地的学校、单位、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应当到场,并记录相关情况。实在通知不了或者通知后不露面的,要在询价笔录中注明。

(八)笔录签字确认

《行政案件处理程序》第77条规定:

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逐页在询问单上签名或按指纹。拒绝签名和按指纹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单上注明笔录。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2022,治安案件查询笔录制作注意事项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有所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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