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关联申报及同期资料准备的提示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2 18:01:37

导读:详细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相关申报及同期数据编制的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大约在2021年申报和准备同期数据的

详细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相关申报及同期数据编制的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大约在2021年

申报和准备同期数据的提示

亲爱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为做好2021年同期相关申报和数据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同期相关申报和数据管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联业务交易年度报告表(2016年版)》:《申报口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6号)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相关声明

(1)相关报告实体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符合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关联申报:

1.年内与其关联方有业务往来;

2.本年度与其关联方无业务往来,但根据42号公告第五条需要提交国别报告;

企业在年度内没有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不符合提交国别报告要求的,可以不申报关联方。

(二)相关申报时限

2022年5月31日前,企业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对2021年度的关联业务交易进行关联申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交易报告表》(2016版)。

(3)相关申报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交易报告(2016年版)》包括22个附表,分为三个部分:

1.基本信息:包括申报企业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年度关联交易汇总表和关联关系表,共3张表。

2.关联交易信息:包括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金融资产交易表、融资资金表、关联劳务表、股权投资表、费用分摊协议表、对外支付信息表、境外关联方信息表、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

3.国家报告表格:包括国家报告-收入、税收和商业活动分布,国家报告-收入、税收和商业活动分布(英文),国家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清单,国家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清单(英文),国家报告-附加说明表格和国家报告-附加说明表格(英文)

提示:

1.纳税人必须在进行相关申报之前完成企业所得税申报。如果在申报期内没有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记录,将无法进行相关申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交易报告表》由22个表格组成。除《申报企业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年度关联业务交易汇总表》和《关联关系表》三个表格外,其他表格由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填写。

(4)相关申报方式

为了提高相关申报的质量和效率,节省办税时间,建议通过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电子税务局提供清晰的申报指南和提示,帮助纳税人更方便、快捷、准确地完成申报。

二。国家报告

(a)国家报告的主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业,在报送相关业务交易年度报表时,应填写国别报告:

1.居民企业是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各项收入总额超过55亿元人民币。最终控股公司是指能够合并其所属的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的财务报表,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成员应包括:

(一)实际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何主体;

(2)跨国企业集团持有该实体股权的任何实体,按照公开证券市场交易的要求,应当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但未纳入的;

(三)仅因业务规模或重要性而未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实体。

(4)独立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的常设机构。

2.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提交企业。

㈡提交国家报告的原则

跨国企业集团应当按照各成员实体所在国的会计准则填报相关国别报告表格。

国别报告-所得税及经营活动分配表(中英文表)第3栏“收入关联方”报告第1栏所报跨国企业集团各成员实体的收入和《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一览表(中英文表)》所报跨国企业集团其他成员实体的收入,并按第1栏所报国家(地区)报告收入。

(3)填写国家报告的语言

国别报告要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填写,即《国别报告——收入、税收和商业活动国别分布》等三个中文表格要用中文填写;国别报告-收入、税收和商业活动国别分布(英文)等三个表格,要用英文填写。如果有些实体既没有中文名称也没有英文名称,企业应自行翻译,并在国别报告-补充说明中作出说明。

⑷国家报告的豁免条款

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境内居民企业的跨国企业集团,其信息涉及国家安全的,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于填写部分或全部国别报告。

企业信息涉及国家安全,申请免报部分或全部国别报告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同期数据

(A)同一时期的数据类型

同期资料分为三类文献,即主文献、地方文献和专题文献。每个单据都设置了编制条件,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只要满足一个单据的编制条件就需要编制同期数据,所以有可能企业需要编制多种单据。

(2)同期主体资料准备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准备主要文件:

(1)年度内发生跨境关联交易,合并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公司所属的企业集团已编制主要文件;

(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编制地方性文件:

(一)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人民币;

(二)金融资产转移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

(3)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

(4)其他关联交易总金额超过4000万元。

3.特别事项文件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别事项文件和资本弱化特别事项文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编制相应的专项事项文件:

(一)签订或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编制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件;

(二)相关负债与资本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编制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件。

(3)同期准备和提供数据的时限

1.主要文件: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2个月内筹建。

2.当地文件:2022年6月30日前准备好。

3.特殊事项文件:2022年6月30日前准备好。

4.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应在30日内提供同期数据。纳税人可以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同期信息。

5.企业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提供同期数据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30日内提供同期数据。

(四)免除同期数据准备的规定

企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免于准备全部或部分同期数据:

1.企业实施预约定价安排的,无需编制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地方性文件和专项文件,关联交易金额不纳入地方性文件的关联交易范围。

2.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编制主文件、地方性文件和特殊事项文件。

四。税务风险预警

(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资料的,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企业未提供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信息,或者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的,由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四十四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3)根据《特别税务调查调整和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第四条规定,作为实施特别税务调查的重点,根据第四十四条规定,加收5个百分点的利息。

(4)未按规定进行相关申报的企业将被税务机关选定为转让定价调查的重点。

(五)企业与关联方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未按规定报送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成本分摊协议同期资料的,其分摊的成本不得在税前扣除。

(六)企业未按要求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数据,证明关联方债务投资的金额、利率、期限、融资条件和债务资本比率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超过标准比例的关联方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的规定:对未按照有关规定填报年度关联申报表的企业,税务机关可拒绝其提交洽谈签订预约定价安排的意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2年3月30日

资料来源:吉林税务

出品:吉宝传媒

编辑:周

编辑:付瑶

主考官:卢文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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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是对detailed 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相关申报及同期数据准备提示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有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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