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案办案人员处理结果就是搞笑的,贪腐近4000万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2 17:50:56

导读:Hujile 图案办案人员办案结果就是搞笑,贪污近4000万。“终于有这一天了,孩子。你是无辜的!”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将一份无罪判决书压在胸前,赶到了儿子的坟前。两位

Hujile 图案办案人员办案结果就是搞笑,贪污近4000万。

“终于有这一天了,孩子。你是无辜的!”

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将一份无罪判决书压在胸前,赶到了儿子的坟前。两位老人用烧纸祭奠受了18年委屈的儿子呼格。

“呼格吉勒图案”案重审后的第二天,作为案件专案组组长的冯志明被检察院捆绑。

他是“呼格案”开始追责后第一个被带走的责任人。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人们发现这个曾经荣立过一、二等功的“模范警察”还有不为人知的一面。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冯志明是一名勇敢而勇猛的警察。

1981年,23岁的冯志明被分配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局第一刑警队。办案的时候,他被称为实干家,经常冲在第一线。三年之内,他被提升为组长。

有人曾目睹冯志明徒手抓住凶手的英雄行为。

当时,一个水果摊贩正在和两个青年争吵。其中一名年轻人拿起一把菜刀向小贩砍去。围观群众不敢制止。

此刻,正好让巡逻队的冯志明撞了个满怀。

“住手!”只见一个冯志明猛冲向水果摊,凭借娴熟的一抓,三下五除二,将凶手制服在地。

人群惊呆了。一方面,他们惊叹于冯志明的勇气和技巧,另一方面,他们也被他的强大气势所吓倒。

脸大如盆,眉毛粗如蜡笔,看起来很凶。在公安局,这个警察有个外号——“冯大头”。

凭着这份魄力和魄力,冯志明从1986年到1988年被任命为新城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队长。

在短短的七年时间里,冯志明从一名新手警官一跃成为刑警队队长。他一飞冲天的仕途,让他在办案时更加肆无忌惮。

冯志明坚信“破案速度就是一切”,他常常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有时甚至做得过火。

1988年,新城发生一起命案。在审讯嫌疑人时,由于他拒不认罪,严重拖慢了破案速度,冯志明实际上对他采取了“特别措施”。

最终,嫌疑人被电死。后来,虽然冯志明被开除了,但他没有受到进一步的惩罚。

"他被关了一个月,然后事情就不了了之。"当时的作品人员回忆。

被免职的冯志明没有吸取教训,而是卷土重来。

当了四年的普通警察,他凭借高昂的办案热情和出色的工作表现,再次成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1994年,冯志明被任命为新城区公安局副局长。

在经历了一个小低谷之后,他的事业变得更加一帆风顺。

真正让冯志明出名的是1996年发生在呼和浩特的一起命案——“呼格吉勒图案”,又称“4·9女尸案”。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卷烟厂的两名工人呼格吉勒图和冯岩正在值班。饭后,呼格说要回家拿钥匙,然后匆匆离开了工厂。

路过第一毛纺厂宿舍时,呼格突然听到宿舍外的公厕里有呼救声。他不敢冒险进入公共厕所检查,而是回到工厂,把冯岩带了出来。

“刚才我听到有人在毛纺厂的公共厕所里大喊大叫。肯定出事了!”

两个男生来到公厕后,被眼前的一幕吓得腿都软了。一具衣衫不整的女尸,仰面躺在厕所的矮墙上,脖子上有一圈明显的勒痕。

胡歌和冯岩脸色煞白,赶到附近的志安哨所报案。他们立即被警察带走,并被单独审问。

“这是大案,是立功的好机会!”接到报告后,冯志明立即成立了专案小组,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为了获得破案的荣誉,冯志明总是渴望成功。他的首要任务是锁定犯罪嫌疑人。

可惜呼格在出厂报案前有十分钟的空白时间,也就是回家拿钥匙的时候。警方认为这段时间足够他作案了。

因此,冯志明主观认定呼格是本案的罪魁祸首,并对其进行了严格的审判。

起初,呼格坚称自己不是凶手,拒不认罪。冯志明觉得他一时半会儿赢不了这个孩子。为了快速破案,他再次实施“特殊措施”。

“开庭那天晚上,我听到隔壁有很大的桌椅移动声,还听到呼格痛苦的哭喊声。第二天早上,我看到呼格戴着头盔蹲在地上,双手被绑在暖气片上,脸变黑了。”前同事冯岩回忆道。

后来,冯志明还对呼格撒谎说受害人没死,只要他招供,就可以回家。如果他不认罪,他连厕所都上不了。

迫于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案发仅两天,迷迷糊糊的呼格就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所谓呼格是凶手的“有力证据”的论断,不过是呼格的指甲里携带着与被害人杨某某相同的血型。

葛认罪后,“4·9女尸案”在两天内宣告告破。案件的相关办案人员人员成为快速侦破大案的“英雄”,被授予“集体二等功”。

同样,还有“呼格案”的一审、二审判决和呼格吉勒图死刑的执行。

1996年5月23日,内蒙古18岁少年呼格吉勒图因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在未进行精斑DNA检测(被害人有被强奸迹象)、无实质证据的情况下,被判处死刑。

6月5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不经开庭驳回呼格的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6月10日,案发后第61天,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从立案到侦破,从认罪到审判,从判决到执行,这一切都太快了,呼格的家人根本反应不过来。

短短两个月你是怎么失去儿子的?葛的父母在儿子的坟前痛哭流涕,悲痛欲绝。

而另一边,为“呼格案”立下汗马功劳的冯志明,不仅获得了“二等集体功”的荣誉,随后的仕途更是蒸蒸日上,一路攀升至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的位置。

可以说,“呼格案”是冯志明进入职业生涯巅峰的重要转折点。

然而,这是天意。

冯志明万万没有想到,“大案”的真相会自动浮出水面。

2005年10月,一名叫赵志红的犯罪嫌疑人被捕。

令人震惊的是,在他交代的27起抢劫、强奸、杀人案中,有一起就是1996年呼和浩特“4·9女尸案”。

赵志红承认他是这起谋杀案的真正凶手,并准确地指认了现场。时隔多年,他仍然能够向警方详细复述作案的全过程,包括受害人的服装、外貌、身体特征,以及尸体的位置。

这些细节当时呼格都不清楚。

赵志红的被捕不仅翻出了九年前的旧案,也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人们议论纷纷:“杀错了人,冤枉了那个内蒙佬!”

此案的发起人冯志明也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人们都在等着看这位勇敢的警察局长下一步会怎么做。

说实话,冯志明也很焦虑。赵志红被捕后的第三天,就超出程序,单独提审了他。

“他(赵志红)在胡说八道!”冯志明生气了,青筋暴起。他一直认为“呼格案”没做错什么。

本来真凶落网了,“呼格案”应该重审。但由于种种原因,该案再审从真凶落网到进入再审程序,历时9年。

这九年是呼格父母李三仁和尚爱云为儿子讨回公道奔走的艰难岁月。

他们去过中级人民法院、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和市公安局...他们得到的回应几乎都是:“等着吧,这不是我们的电话。”

从2005年开始,尚爱云夫妇每周都会去内蒙古高院反映情况。这些年来,负责接待他们的人换了四次;他们每年每隔一段时间就去北京,向最高法院提出“呼格案”的再审申请。

这位诚实的退休工人不想追究任何人的责任,他们只想为他们的儿子讨回公道。

“只要我们老两口还有一口气,我们就不会放弃为儿子报仇。”

尚爱云夫妇的举动让冯志明如坐针毡。他派人24小时监控两位老人,试图限制他们的出行。甚至,他还派人找到尚爱云夫妇,说要私下给他们一百万。

“我儿子不见了。你就拿一千万,我也要个儿子。”尚爱云气愤地说。

2014年,尚爱云第一次见到了冯志明。她马上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冲过去大骂:“冯志明,你这个杀人犯,你把我儿子的命还回来了!”

冯志明怒目而视,怒气冲冲地向尚爱云走去,却被旁边的警察拉住了。

后来,呼格父母的投诉得到了媒体的关注。其中一名记者唐吉在这起大案的重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他发表文章公开披露“呼格案”的诸多疑点,将此案推向舆论风口浪尖。

他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呼格案”,同时要求对赵志红“剑下留人”,以防将来死无目击者。

在唐吉的推动下,内蒙古成立了“呼格案”审查小组。

最后,上帝有了回报。9年后,尚爱云夫妇迎来了曙光。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对沉寂了18年的“呼格吉勒图案”案启动再审程序。

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宣布再审判决:“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那一刻,两位憔悴的老人百感交集,相拥而泣。随后,内蒙古高院副院长赵建平紧握老人的手,弯腰道歉。

胡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也获得国家赔偿2059621.40元。

与此同时,在最后一天,内蒙古公安厅成立了调查组,开始对此案的问责程序。

两天后,“呼格案”发起人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捕。

值得一提的是,从2005年赵志红落网到2014年呼格案启动问责的9年间,呼格案人员相关案件的处理并未受到影响。尤其是冯志明,一路升到了最高层,过上了富裕的生活。

2007年,因表现突出荣立一等功;2012年出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被尊称为“冯局”。

然而,2014年12月17日,冯志明“模范警察”的创建工作彻底崩溃。

那天,他奉上级之命,回驻地参加一个重要会议。

下午3点多,5名侦查员人员来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大院,找到正在和别人谈话的冯志明,当即要带走调查。

“你是谁?为什么要铐我!”看到铁手铐落到他的手上,冯志明本能地挣扎着。

最终,办案人员人员不得不拿出粗大的麻绳,将扭曲的冯志明捆了起来。

人们认为冯志明被带走调查是因为“呼格案”;事实上,他是因“涉嫌职务犯罪”被逮捕的。说白了就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

很快,Search 人员来到了冯志明的住处,搬走了许多箱子重物,里面装满了钱和贵重物品。冯志明名下有20多套房子,包括商品房和别墅。仅在这些房子里,就发现了数千万现金。

经查,2008年至2014年,冯志明利用职务之便,为房地产开发、餐饮娱乐业务等数十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450余万元,贪污50余万元,非法持有枪支4支、子弹549发。

还有一笔3400多万的财产,他也说不清(或者不敢说)是怎么来的。涉案金额总计近4000万元。

人们一直在等着看冯志明为“呼格案”的错误处理付出代价,但他却名誉扫地,群众一脸惊讶:冯菊真的是个腐败分子吗?

事实上,冯志明的“贪婪”早有迹可循。

记者走访了冯志明的住宅区,了解到他有很多车,最便宜的也要20多万元。最常见的是一辆无牌丰田霸道越野车。

一位涉案人员人员爆料:有一次,工地发生纠纷,需要公安局帮忙保护。他去了冯志明...

"他勒索我们给他买车,然后才答应报警!"

2010年,冯志明带队搜查嫌疑人住处时,将抽屉里的银行卡、100多块银元,甚至孩子的压岁钱都据为己有。

当了“大官”后,冯志明以各种理由大肆受贿。如果有“无知”的人,他会把他们调到城外偏僻的岗位。

“他不仅贪钱,还贪名。不管是不是他的功劳,他都要拿走。”与冯志明共事多年的老警察说。

谁曾想到,在冯志明凶狠的面孔下隐藏着一颗贪婪的心。

2016年10月18日,冯志明走到了他应得的结局。

法院宣判,以犯贪污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冯志明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10万元,全部罚金近4000万元。

另一方面,什么是“呼格案”结果的问责追究?

在内蒙古有关部门公布的被问责的27人名单中,有26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呼格吉勒图案”揭露了冯志明腐败的另一面。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呼格吉勒图被判无罪,冯志明成了囚犯。

老话说,躲不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过着“双面生活”的冯志明最终将不得不为他自己的烹饪和他贪得无厌的生活所带来的后果付出代价。

为了破案立功,谋取权力,他不惜冤枉好人,让一个只有18岁的宝贵生命白白牺牲。

为了敛财,享受奢华,他不惜利用手中的权力,不择手段,收受贿赂。

曾几何时,冯志明是一名敬业的警察,但他无法走出权力和金钱的泥潭。反而越陷越深,最后彻底迷失了自我。

从古至今,无数的例子呈现在人们面前。一旦权力和金钱的欲望脱离了法律的缰绳,它一定会咬那些有权力的人。

冯志明也不例外。

参考资料:

京华时报《“呼格案”专案组长受处分的正题与副题》2016-10-19

中国新闻周刊《冯志明落马别祭巨鬼》2016-10-27

-结束-

作者:大岭

编辑:柳叶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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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呼格吉勒图案办案人员办案结果的详细介绍,搞笑。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了解呼格吉勒图案办案人员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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