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一下,法治课|孩子间校园矛盾如何处理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19 15:42:10

导读:详细介绍一下,法治第一课|孩子之间的校园冲突如何处理男子掌掴男生事件引发了“暴力护犊”、“校园欺凌”等话题的讨论。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两名男童在某幼儿园因玩具纠纷受伤

详细介绍一下,法治第一课|孩子之间的校园冲突如何处理

男子掌掴男生事件引发了“暴力护犊”、“校园欺凌”等话题的讨论。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两名男童在某幼儿园因玩具纠纷受伤。受伤男孩的父亲在门口扇了另一个男孩一巴掌,并推倒了老人,导致其骨折。该男子因故意伤害被刑拘。有网友认为,在家长“暴力护犊”的表象下,还有更深层次的困惑:是校园欺凌吗?如何处理这类事件?

有律师指出,如果只是两个孩子打架,不能认定为校园欺凌,但可以适用校园欺凌的法律应对措施。具体来说,如果发生校园欺凌,律师提醒家长在获知后第一时间报警;发生严重欺凌事件,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告。同时,欺凌受害人也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责任,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适用法律回应

北京(Xi)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在接受该报采访时表示,“法律上对校园欺凌的回应主要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中的危害他人健康,只是严重程度不同。在这个事件中,两个孩子之间的打架,两个家长之间的肢体冲突,如果达到违法或者犯罪的程度,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与校园欺凌适用的法律是一样的。”

什么是校园欺凌,现行法律已经有了明确的解释。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志远告诉该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都对校园欺凌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术语无非是欺凌,但两者没有区别。”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通过身体、言语、网络等方式,故意或者恶意压迫、侮辱对方,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对中小学生欺凌的定义更加明确,即“中小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包括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和学生之间,一方(个人或群体)通过身体、言语、网络等手段,单次或多次故意或恶意欺凌或侮辱另一方(个人或群体),造成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事件。”

“校园欺凌的发生更多时候是隐蔽的,难以察觉。当被欺负的学生不告诉外人时,校园欺凌很可能会愈演愈烈。”谭对说:

该文件指出,目前关于校园欺凌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

谭举例说,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预防和控制学生欺凌制度,对教职工和学生开展预防和控制学生欺凌的教育培训。应当立即制止校园欺凌行为,并通知受欺凌和被欺凌的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及时对相关未成年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除了制度干预和行为引导,上述法律还明确,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应当根据欺凌的性质和程度予以惩戒。对于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此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三条也提到了对学生欺凌行为的惩戒措施:未成年学生盗窃少量财物,或者有殴打、辱骂、威胁、强行索要财物等欺凌行为的。情节轻微的,学校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一条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教育措施。纪律措施包括:纪律;要求遵守特定的行为准则;要求参加特定专题教育;要求参加学校服务活动;向社会工作者或其他专业人士寻求心理咨询和行为干预。

捍卫权利和责任的问题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屡见不鲜,由于欺凌者多为未成年人,这也使得受害方面临着维权和追责的困境。

侯志远从民事、行政、刑事三个方面对此进行了解释。“从民事角度看,校园欺凌属于人身侵权。”他介绍,民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受害学生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责任,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侯志远强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从行政上来说,校园欺凌如果没有造成轻伤及以上,是可以被行政处罚的。”侯志远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不满16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处罚,但不受行政拘留。

“从刑事上讲,造成轻伤以上的,要判断欺凌者的年龄。不满16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但侯志远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也规定:未成年人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而不受刑事处罚的,经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批准,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特殊矫正教育。

除了维权和问责,学会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同样重要。谭建议,当校园欺凌发生时,受害学生应在第一时间向老师、学校和家长报告。作为受害学生家长,在得知校园欺凌事件后,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向老师和学校汇报,要求其告知欺凌学生家长,共同处理欺凌事件;同时要帮助孩子做好心理疏导,防止不良影响。就学校而言,学生举报校园欺凌,应及时告知双方家长处理,处理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当欺凌学生涉嫌犯罪时,学校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谭认为,预防校园欺凌,家长和学校应向学生宣传相关知识和法律规定,让每个学生都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后果,鼓励学生抵制校园欺凌,对校园欺凌说不,让校园欺凌被扼杀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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