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项目预付款最新规定,预付款及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最新政策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2022-07-29 08:08来源: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字体:[大中小]各相关
2022项目预付款最新规定,预付款及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
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最新政策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9 08:08来源: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字体:[大中小]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合肥市改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合府发〔2022〕184号)、《关于印发改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的通知》(合府发〔2022〕204号)和《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1.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办〔2022〕573号)规定“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预算按年度安排的,年度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额的40%,不得高于年度计划支付额的70%。”“政府采购预付款在合同和担保措施生效并满足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项目以及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货物和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应当从其规定中。”
各机构在编制模型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指定预付款的比例。
二。根据《关于印发〈改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办法〉的通知》(合财购〔2022〕204号)规定“涉及医疗、信息类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含质量保证金类型条款的除外)继续收取履约保证金,其他类型项目原则上不再收取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
各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改善营商环境办法〉的通知》(环办〔2022〕204号)选择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确有必要的,比例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
后期我单位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政策落实程度,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开发区将在目标考核中扣分。
2022年7月29日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2022项目预付款最新规定,预付款和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你能了解项目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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