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枣庄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开始啦!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6 19:06:55

导读: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枣庄市2022 职称审核已经开始!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价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枣庄市2022 职称审核已经开始!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价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价工作的公告》等相关要求,现2022年枣庄市

一、申请时间和地址

(1)时间安排

各区(市)、高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设立的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机构,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设立单位确需延期评审的,应当于2022年12月15日前向市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

8月1日至8月15日受理农业副高级(含基层农业高级)申报材料,8月22日至9月2日修改数据。数据将于9月2日下午5点锁定,逾期不受理。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9月5日至9月9日。8月22日至9月15日受理副高级工程师(含基层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9月23日至10月21日修改数据。数据将于10月21日下午5点锁定,逾期不受理。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10月24日至11月4日。经济类副高级、基层统计学大四职称,报考时间待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报考通知请关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2.

副高级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中小学教师、高级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材料的受理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

中级和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的受理由各级评审委员会另行通知(联系方式见附件)。

4.

其他系列正高级职称的申报时间由省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确定,请及时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的“通知公告”栏目或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zzhrss . Zao zhi Huang . gov . cn/)的“枣庄市评审”栏目查看,不再补充意见。

(2)提交地址

1.

农业、工程技术、经济类副高级专业以及基层工程、基层农业、基层统计类高级专业人员职称的材料受理地址为:薛城区民生路366号:枣庄市/行政服务中心北区二楼211室[/k0/],电话0632-3314140;枣庄市薛城区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人民中心一楼A区A13、A14窗口,电话:0632-3228591。

2.

副高级技术卫生官、高级基层卫生官职称材料受理地址为:枣庄市新城区公路局办公楼1411室,联系电话0632-3316725。

各申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申报,各处室不接受个人直接提交的材料。

二。适用范围和条件

(1)适用范围

1.

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请并审核相应的职称。市直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市直部门(单位)申报;各区(市)、高新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可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其所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自由职业者和在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审核。

2.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和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应当与其专业技术职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和评定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

3.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在参加我市申请评审时,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并免除原职称资格。

4.

非企事业单位(含参与管理单位)人员通过交流方式受聘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现任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经审查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请相应职称的评审。

5.

对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人才、青年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研究人员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政策见附件1)。

(二)申报评审政策条件

1.

各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详见“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

2.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的学历,不再限制年限。高校中级班、高级班、储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可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或本科学历报考相应专业职称。

3.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实现工科、农业、体育、工艺美术、文物、美术、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价,申报流程与专业技术人员一致。申请方式为“高技能人才通过”。

4.

鼓励复合型人才发展。已取得系列(专业)职称并受聘于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结合工作实际,申请评审或报考同级其他系列(专业)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5.

申报系列(专业)职称变更的,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并经单位考核合格,符合申报系列(专业)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与原职称同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与现专业技术职务一致,上级职称当年不得申报。编改前后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业绩结果可作为申请更高一级的依据职称。

6.

8 职称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航运、翻译、出版等系列。,分别为全国统考中初级职称和档案学,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健康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与兽医学工程等。,这些都是我们省统一的。会计学、统计学、审计学、经济学、档案学、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9个系列(专业)。,由国家或我省统一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国家或我省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且在有效期内,方可申请评定高级职称。

7.

支持“专精创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将在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取得的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8.

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程师,按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9.

根据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的要求,组织选派的参加重大活动和重要任务的卫生专业人员,离任后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认可或认证。一年内累计住院天数超过三个月或者连续两年超过五个月的,可以视为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选调期间的专业工作量按在岗水平的2倍计算,可在当前职称聘用期内累计。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执行原有政策。

10.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人员职称申请时,“职称申请评估系统”会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提取近五年的继续教育数据。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早人社字〔2022〕27号),在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上已完成规定学时的,数据自动对接。

三。申报和审计要求

(1)个人声明

个人申报采取系统申报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应认真学习系统的申报说明和纸质材料提交要求(见附件4),并按要求提交。申请人应及时登录山东省职称评价系统个人账户查询网上申请进度,并及时修改提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价表在系统显示“申请结束”后导出,需要与系统提交内容一致。一式三份,盖章,逐级提交,逾期不受理。

系统声明:

职业资格的申报和评审,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 . 73 . 253 . 239:9000/rsrc/ww/log in _ gg . html),或登录“枣庄市政务服务网”(http://zzzwfw.sd.gov.cn/zz/public/index)进行注册,然后在服务栏搜索“职称评审审批备案”,点击申请即可。申请人、单位、主管部门均可注册登录,填写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单位(主管部门、申报部门)审核。专业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请材料,并按要求提供能反映本人担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业绩的证明材料和代表性成果。论文奖的数量要淡化。不超过3篇论文(作品、著作等。)应填写,课题数、专利数、获奖数分别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合计不超过15项。副高级农技(含高级农业基层)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不予受理;技术辅助高中(含基层工科高级中学)职称申报材料代表性成果,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中专高中(含初级卫生保健高级水平)职称申报材料代表性成果,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工作年限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纸质材料申报:

申请人的资格证书、聘书(聘用文件)、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论文、获奖、业绩等材料提供复印件,不提供原件。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认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不需要原件。200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失去学历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价表》时,技术人员应在“诚信承诺书”一栏签名并注明日期,禁止他人签字,并承诺网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㈡单位审计

专业单位负责审查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推荐时,要求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工作条件、推荐方式、申请人的评审材料、推荐的申请人名单。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由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增加人数),对申请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根据单位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按照规定,申请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应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可推荐上报。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价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申请材料复印件后,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发现实际情况与网上申报材料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对申请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主管部门、申报部门、评委会办公室审核

主管部门、申报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系统和纸质版本。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的申请材料,应按原提交渠道及时退回,用人单位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符合评估条件的;不符合灌装规格;未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送的;或者未按要求公示的;有欺诈行为的;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符合条件的,在申报材料相应意见栏签署意见,签名盖章,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申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提交至指定地点。

(4)委托评审

1.

需要委托评审的,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联系委托评审事宜。市级人员由我局出具委托书后统一提交,各区(市)和高新区人员由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委托书后统一提交。

2.

委托评审的,必须由授权部门出具委托书,评委会办公室方可受理。审查结束后,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委托书的部门(单位),由出具委托书的部门(单位)按规定审批并公布证书。

3.

各区(市)和高新区应尽量采用委托评审和联合评审的方式,对申请人数较少的系列进行中级和初级评审。

四。审查组织要求

(1)审查委员会的设立和调整

2022年省高层职称评审委员会新增健康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与兽药工程等专业评审委员会,经济系列高层评审委员会新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供应链管理评审专业。符合条件的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省高水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逐级申请。在档案系列中,初级实行“以考促评”,不再设立相应级别的评委会。2022市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及范围权限见附件2。核准备案的市级部门(单位)和市属企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3。

(二)评委会评审

1.

评标委员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评标工作计划,遴选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职称评价可结合实际创新的评价方式,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综合评价申请人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重点关注基层单位、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

2.

各级评审员按照统一的时间安排,组织受理申报材料,研究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区(市)、高新区、市级评审机构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实行网上评审,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评审、公示、备案等网上“一站式”服务职称。

动词 (verb的缩写)文件的公布和发布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织单位应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织单位官方网站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评价结果公布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评价委员会单位按程序确认或批准备案,并及时公布。职称采集时间应从评估批准之日起计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人员可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不及物动词纪律要求

(1)认真复习纪律。

各区(市)、高新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申报工作,逐一进行资格审核。评委会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评委会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和纪律,确保评审工作优质有序进行。信访投诉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举报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调查核实,并接受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核实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请材料不得提交,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对于职称人员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实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评委会和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把职称评价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评委会所在单位(办公室)应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委会纪律承诺书,符合条件的评委会可邀请NPC代表、CPPCC委员参与监督,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在评审过程中,对群众发现或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认真地进行核查,坚决杜绝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各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不得擅自扩大、增减受理和评审范围;不得违反评价程序和规定,随意降低评价标准。市人力社保局将对评委会办公室进行“双随机”检查,督促评委会办公室加强职称评价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评价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对评价结果投诉和争议较多的评价委员会,由批准备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调查评价,视情况暂停或撤销职称的评价权,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强化责任追究。

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组织推荐;主管部门对申报条件、程序等进行审查。;申报部门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本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和材料评审,做好评审前材料的整理和准备工作,组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服务;评价委员会具体负责标准条件、工作程序和评价质量;职称管理部门负责职称评估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各环节严格执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主管部门、申报部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现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查不认真或违反评审政策和评审程序的,可以采取通报的形式,指出相关单位的工作失误,提出整改意见。被通报单位拒不改正,影响评审材料及时申报或评委会如期开审的,按国家和我省相关职称评审规定严肃处理。

(4)完善职称信用体系。

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被记录为不良诚信信息。对信用状况不良的个人、单位或组织,将在行政监管、行政便利、申请财政资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限制和惩戒。

(五)严格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2021〕638号)规定,申请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收费标准分别为每人100元、160元、360元,不得以任何名义加收其他费用。各评委会办公室所在部门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收缴,全部缴入财政并执行。

七。特别行动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开展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职称申报评价专项行动,创新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单项冠军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优化服务水平。建立中小微企业职称申报机制,各区(市)和高新区要认真落实重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员工作机制枣庄市实施方案,主动依托服务,因地制宜发放政策“明白纸”和申报“流程图”,组织现场宣讲,开设网络课堂,普及“扫码”。

本公告由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八。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联系方式

滕州市人社局5513165

市中区人社局3921736

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22540

峄城区人社局779900

台儿庄人社局6618351

山亭市人社局8823511

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8691030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31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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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部分职称审核相关政策文件列表

2.2022 枣庄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名单

3.2022 枣庄市市政府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名单

4.关于系统申报的申请程序、提交的材料及相关问题的说明。

5.职称常用的审核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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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专业能力建设科

总结:以上内容是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枣庄市2022 职称复习的开始!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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