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详情介绍一下,女子用社保之名诈骗48位老人钱财132万。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通讯员林报道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诈骗等刑
详情介绍一下,女子用社保之名诈骗48位老人钱财132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通讯员林报道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诈骗等刑事案件频发。日前,记者从广东省阳江市委政法委获悉,当地一女子将手伸进老人的“钱袋子”,打着社保之名的幌子诈骗老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介绍,2016年5月,家住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的被害人杨某某通过林某某(另案处理)找到被告人何某某,向何某某咨询社保代办事宜。明知自己没有办理社保的能力,仍谎称可以帮被害人购买社保,收取被害人4.5万元办理社保费用,并分1万元给林某,由林某在网上购买伪造的退休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资料,再由他交给被害人。为了让被害人相信自己可以帮助社保经办机构,何某某还用自己的银行卡每月给被害人的社保卡转账。被害人信以为真,为被告人何某某介绍了10名亲友办理社保。
2019年6月至8月,被告人何某某在明知其本人无能力代理社保的情况下,逃往广州打工,并使用化名通过代理社保继续实施诈骗。
2016年5月至2019年8月期间,被告人何某某通过上述社保机构骗取钱财170.36万元并收取费用,被害人共计48人。经被害人多次要求,并以发放社保费为名,何某某多次退还375867元,其余1327733元除约11万元给林某某外,均用于个人投资和经营。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骗取他人财物1327727元,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八万元,并责令被告人何某某将诈骗所得全部退付48名被害人。宣判后,被告人何某某未上诉。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风险识别能力弱、缺乏证据保全的法律意识,针对老年群体的诈骗层出不穷,防不胜防。常见的类型有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声称以房养老、销售养老产品、提供养老救助、代理养老保险等。阳江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何某某谎称可以帮老人办理社保,购买假证件,每月给受害人转账等。,编织陷阱引诱他们,多次骗取老人财物,不仅给老人造成了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了老人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和睦。如果发现家中老人被骗,应立即耐心劝导,及时止损,并立即报警。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介绍一下的详细介绍,其中48位老人之名被女性骗取社保钱财132万。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千万不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有所帮助和参考。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