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安全生产优先责任人是什么人,当好安全生产优先责任人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生命第一,安全第一。今年6月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个安全生产月。围绕“守法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优先责任人是什么人,当好安全生产优先责任人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生命第一,安全第一。今年6月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个安全生产月。围绕“守法安全生产法为先责任人”主题,各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大案例解释力度,督促企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责任这根弦。
近年来,从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实施,到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等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修订,再到刑法修正案(XI)将“危险作业罪”纳入其中,对事故发生前的重大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了惩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为更好地统筹发展和保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企业第一责任人是决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一号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已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列入第十五条“硬措施”。实践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重视不重视,重视不认真。
从实际工作看,仍有部分企业安全责任没有压实,尤其是第责任人法治意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是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国务院安委会近日组织的全国安全生产检查综合督查发现,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模糊弱化,安全发展理念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履行,比安全生产更注重经济效益,甚至违法违规,不计后果冒险。“不幸往往积少成多”。第责任人松懈麻痹,侥幸心理,触碰了法律底线,越过了安全生产红线。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七项安全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安全生产“8号检察建议书”进行溯源管理。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到位,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对于涉嫌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的处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相互配合,依法处理,严惩不贷,形成强大的威慑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安全生产中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追究责任。尤其是在现阶段,越是加快复工复产,越是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安全”的目标,不能只抓发展而忽视安全。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和生命线。只有安全万无一失,才能避免万无一失。只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日常经营管理有机结合,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发展”的要求。《人民日报》(2022年06月23日19版)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安全生产一号责任人是什么人和当豪安全生产一号责任人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你能了解安全生产一号/[/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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