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怀化出台十条措施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坚决防范事故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5 17:29:25

导读: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怀化出台十条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止事故发生。记者从怀化市安全生产委获悉,“怀化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坚决防止事故发生的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怀化出台十条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记者从怀化市安全生产委获悉,“怀化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坚决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十条于10月1日正式下发。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道路运输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道路运输者、车辆、道路、企业、政府的责任,坚决防范道路运输事故,努力实现“三定两保”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十条措施:

一是严格控制道路运输经营资质。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严禁无从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无效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禁超越许可范围从事道路运输业务。

二、严格控制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落实到位。交通运输、公安交警、SASAC、住建、城管、文体旅游等相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要”要求,加强对运输企业的业务指导,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三,严把客运站源头关。汽车站必须严格执行“三不准停、六不准停”规定,即不准易燃易爆和腐蚀性危险品、无关人员和无关车辆进站;超员客车不出站,常规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客车,驾驶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客车,证件不统一的客车,未经审核签字的出站登记表,不系安全带的乘客不出站。

四、严格控制营运车辆的安全性能。道路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车辆维护检查制度,规范车辆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技术状况检查,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等关键部件以及安全带、安全锤、安全门、灭火器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状态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五、严格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企业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

六、严格驾驶员准入。交警部门要加强驾驶人背景核查,对有吸毒史、酒驾、年度记录满12分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报告,交通运输部门将取消其从业资格。企业要关心驾驶员的家庭和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定期为驾驶员提供心理咨询,加强对驾驶员身心健康的监控,确保方向盘在“放心的人”手中。

七、严格控制风险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类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范机制,落实隐患安全生产“三证一会”和“公示上墙”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一单四制”制度限期闭环整改到位。

八、严格控制重点车辆的动态监控。“两客一险”等重点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配齐动态监控人员,加强教育培训,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要加强对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检查,确保功能良好、实时在线、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卫星定位装置特别是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对驾驶人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自动预警、自动纠正作用。加强违章报警处理,处理超速、超时、超员、疲劳驾驶、晨起“两客一危”车辆违章驾驶等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九、严格管理道路安全隐患。各县市要以临水悬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事故多发等高风险公路路段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隐患底数,制定整改方案,分类分批开展治理工作。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十、严格惩处违法行为。交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当地乡镇政府等单位要加强路面查控,严厉打击道路客运车辆非法营运、旅游包车号牌未登记、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不合格、货运车辆超载、车辆超速、酒驾、毒驾等行为。坚决杜绝“宽、松、软”监管执法,对不严格执法的行业监管人员,严格进行事前问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组织核查,经核实的实行举报奖励。

总结:以上内容是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道路运输十条坚决防止事故发生的怀化措施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措施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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