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工会经费计提比例和会计分录,请问工会经费计提的基数和比例是多少?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和进行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工会经费计提比例和会计分录,请问工会经费计提的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和进行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缴纳的经费,其中2%/
工会经费计提基数
企业应特别注意计算基数的确定。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是工资薪金总额。这里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提取的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支付给职工的全部现金或者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职工就业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费用。"
可以看出,随着薪资范围的扩大,工会经费的扣除基数也在增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进一步明确,“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工资薪金制度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国有企业的工资待遇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额;超出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判断工资支出的合理性主要基于两个方面:一是具有“雇佣或雇佣关系”的员工实际提供了服务,为雇佣或雇佣关系支付的劳动报酬应与付出的劳动相关,这是判断工资薪金支出合理性的主要依据。所谓雇佣或雇佣关系,一般是指一切连续的服务关系。提供服务的在职者或员工的主要收入或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其工作的企业,而这部分收入基本上代表了服务提供者的劳动。第二,总报酬在数量上是合理的。所有与雇佣相关的费用,包括现金或非现金报酬。
此外,《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发〔2009〕242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等福利待遇已经货币化的,按月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通讯补贴等计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禁止为职工购建住房。支付给企业职工的节日补贴,未统一用餐发放的每月午餐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1.地税征收范围工会经费:所有设立工会机构的企事业单位(省总部直接管理工会和市级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2.地税征收比例工会经费:企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的工会经费的50%向上级缴纳。(省行业工会在中国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的征收比例另行规定)3。计算缴费公式: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2%。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工会经费计提比例和会计分录的详细介绍,以及工会计提的基数和比例。文章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大家了解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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