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协商区别,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协商什么区别“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很像。它们之间有区别吗?”很多企业认为这两种采购方式就像双胞胎一样,总是傻傻
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协商区别,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协商什么区别
“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很像。它们之间有区别吗?”
很多企业认为这两种采购方式就像双胞胎一样,总是傻傻的,让人摸不着头脑。采购项目采用谈判或协商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办区别?如果不知道两者的本质区别,就很难有的放矢,成功率自然会降低。
近日,记者采访了政府采购行业专家、《政府采购信息报》总编辑张,详细解读了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谈判的区别,以及各自的适用条件。
本质是什么区别?
一句话:竞争性最后谈判的就是价格,谁的价格最低谁就成交;竞争性咨询最后比拼的是综合实力,谁的综合得分高,谁就成交。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经过一轮或多轮谈判,在满足所有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提出最终报价,谁的报价最低,谁就是交易的候选供应商。
竞争性咨询:咨询结束后,还要求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但此时咨询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满足所有实质性要求并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谁得分最高,谁就成交。
相比之下竞争性咨询对于需求不明确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向咨询组展示产品质量和服务更有优势。
有五个不同的细节。
1.不同的“同等投标期”
竞争性谈判:自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初步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竞争性咨询:自竞争性咨询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第一份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不得少于10天。
—《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竞争性协商采购
2.澄清修改周期不同。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对谈判文件或咨询文件的任何必要的澄清或修改都是在提交第一份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之前进行的。澄清或修改的主体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协商)小组。
竞争性谈判:在提交第一份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收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截止时间少于3个工作日,则供应商提交第一份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应顺延。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竞争性咨询: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至少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咨询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天的,提交第一份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顺延。
—《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竞争性协商采购
3.采购单据在不同时期出售。
竞争性谈判:空白,未明确定义。
竞争性咨询:咨询文件的出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评标专家的构成不同。
谈判小组和咨询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但达到公开招标金额标准及以上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的谈判小组应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竞争性谈判: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3人以上和评标专家单数组成,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本部门或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公开招标金额标准的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或符合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小组应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七条
竞争性咨询:咨询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咨询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本部门或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竞争性协商采购
5.不同的使用条件
竞争性谈判有四个使用条件竞争性协商有五个使用条件。
其中,谈判和协商有两个相似的条件。
另外,对于政府采购的项目,更适合采用竞争性咨询方式。
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情况有以下四种,包括:
(一)招标后无供应商投标或无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失败。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无法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迫切需求的。但应是买方不可预见的或不是买方延误造成的。
(4)总价无法提前计算。这里是指由于购买艺术品、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的时间和数量不确定而无法提前计算总价。
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情况有五种,包括:
政府购买服务。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无法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由于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的时间和数量无法提前确定,无法提前计算总价。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和需要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以外的建设工程。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区别,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转载自互联网,[/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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