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一下,如何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7 15:22:55

导读:详细介绍一下,如何计算我的指数化月平均贡献工资第十六条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方法为:被保险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

详细介绍一下,如何计算我的指数化月平均贡献工资

第十六条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方法为:被保险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为:参保人退休缴费年限月缴费指数之和÷缴费年限月数。

被保险人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指数为:被保险人月缴费工资÷上一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本市参保人员,缴费指标按本细则重新计算。

第十七条下列月缴费指标为:

(一)1992年7月31日前已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1992年7月31日前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月缴费指数计算为1。

(二)转入本市(以下简称转入)的参保人员和经县(区)以上人事、劳动部门批准安置在本市的退役士兵、军队职工,1992年7月31日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月缴费指数。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本市而未转移的参保人员,1992年7月31日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

(四)1992年8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转入且已按原规定缴纳共济基金或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1992年8月1日至转入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月缴费指数计算为1;1992年8月1日至转移前缴费且缴费指数高于1的当月,按实际缴费指数计算。

(五)1996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已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被保险人,1992年8月1日以后属于缴费年限的超龄年限月缴费指数计算为1;已缴费且缴费指数高于1的月份,按实际缴费指数计算。

(6)1992年8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在本市安置的退役士兵和军队职工,1992年8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月缴费指数计算为1;已缴费且缴费指数高于1的月份,按实际缴费指数计算。

(七)2009年12月31日前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本市的参保人员,1992年8月1日以后没有转移缴费工资记录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已转入工资但按工资计算的缴费指数低于0.4,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对2010年1月1日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到本市的参保人员,1997年12月31日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无转移缴费记录的月缴费指数工资计算为0.4。

(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到期缴费年限工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年度月缴费指数为:月缴费基数工资-到期缴费年限内上一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养老保险费按照工资总额以外的缴费期间的缴费基数缴纳的,缴费年度的月缴费指数为:月缴费工资基数÷缴费时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逾期一年的月供指标最高不超过3。

第十八条按广东省有关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其缴费指标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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