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附近民法典”|不可抗力定律2021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出现,让石家庄再次按下了“暂停键”。疫情的不可预见的突然发生,使得除了负责人民基本生活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附近民法典”|不可抗力定律
2021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出现,让石家庄再次按下了“暂停键”。疫情的不可预见的突然发生,使得除了负责人民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的一线抗疫和特勤人员,所有人都留在家中抗击疫情。人们的生产生活都不同程度地受到疫情的影响。本民法典专栏的题目是关于“不可抗力”的,而民法典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让人们可以从容应对突发情况。
例子
由于疫情防控,施工单位无法进入现场施工。
建筑公司A公司与开发商B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了工期,但因当地突发事件疫情无法继续施工,导致工期延误,合同约定了逾期的相应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工期是否可以顺延,工期逾期,A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疫情防控停工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
2018年8月10日,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2021年3月30日交房。但由于疫情两次影响,房地产公司按照政府防控措施要求停工。此时,住宅楼主体结构封顶后,内外墙装修工程、门窗安装等工程未能如期实施,房屋无法如期交付。根据买卖双方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如果不按时交房,房地产公司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巨额违约金。事实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无法按时交房的房地产公司不在少数。这些公司应该怎么做?
律师分析
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构成不可抗力
针对上述未进入施工现场的例子,河北赣基律师事务所贾姗姗律师认为,“民法典”对不可抗力有特殊规定,“民法典”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疫情这一次的防控措施影响了A公司的施工进度,“对于符合不可抗力要求的构成要件,可以适用不可抗力原则,因为这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法避免和克服、不能归咎于合同当事人的情形。
那么,工期可以因为不可抗力而顺延吗?据贾姗姗律师介绍,这首先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建造合同》对不可抗力条款和是否顺延工期没有特别约定的,可以适用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规定。疫情及其防治措施属于不可抗力,工期应顺延。工期逾期,甲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上述未能按期交房的情况,河北赣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认为,一般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有关于延期交房的特别约定。通常情况下,每日违约金按照总房价的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五计算,但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据律师陈说,新冠肺炎/k2/]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保障公众健康,政府采取了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如社区封闭、隔离、闭环管理等。这些防控措施是不可预测的、不可避免的、不可克服的。2020年1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指出,因疫情防治而未履行合同,属于不可抗力。紧接着,2020年2月2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促进企业有序开工复工的通知》。通知指出疫情防控造成工期延误,是在合同约定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因此,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治而导致的延迟交付应视为构成不可抗力。
关于房地产公司的责任,陈律师认为,对于具体的合同关系,应根据合同的目的和疫情防控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综合认定。在疫情之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施工单位可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减轻或免除责任,原因是政府实施停工等防控措施导致工期延误。除工期延误外,由于疫情的防控,连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未能达到合同目的的,双方可根据公平原则协商分担损失或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此,房地产公司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疫情造成的违约责任。
陈律师表示,延期交付的免责范围和具体天数仍应根据疫情和疫情防治对施工进度的实际影响来确定,不能简单地认为整个疫情防治期就可以免责。如果延迟交付的时长大致等于整疫情时长,那么房地产公司就不用支付违约金了。如果延迟交付时间远远超过疫情时间,购房者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损失。
据贾姗姗律师介绍,“民法典”还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因此,如果疫情发生在期间本身,且该延误是由承包人造成的,那么承包人仍需对疫情期间的延误承担违约责任。上述情况中,A公司疫情之前不存在时间延迟,因此不适用该条款。
公司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贾律师认为,甲公司应当履行通知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程序及时向乙公司和监理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疫情和受影响的期限的详细情况。如果书面通知有限,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注意收集疫情发生期间的相关证据,如各级政府、行政部门针对疫情采取的各种控制措施的政府正式文件、新闻、通告、新闻等;停工期间,A公司应减少不必要的人员留在现场,只保留现场护理人员。对于拟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应通知供应商暂停供货,以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据陈律师介绍,“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未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扩大部分。因此,房地产公司应当通过短信、微信、邮件、信函等方式将疫情造成的延迟交房及延迟时间告知购房者。在合法合理的期限内,减少可能给买家带来的损失。
法规
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
我"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
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在当事人迟延履行之后,并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
第三条第一款: (一)因疫情或者[/k2/]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根据疫情或者[/K2/]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疫情促进企业有序开工复工的通知》[2020]5号
第五条加强合同履行变更管理。疫情防治造成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况。
(燕媒体记者蔡)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左右民法典”|不可抗力法律法规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你了解不可抗力的法律法规有所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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