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总公司签订合同业务场景:某建筑公司,在外地从事施工,总公司在外地与甲方签订了合同,但是甲方当地政府要求我们在当地设立分公司,这样税收可以在当地缴纳,分公
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总公司签订合同
业务场景:
某建筑公司,在外地从事施工,总公司在外地与甲方签订了合同,但是甲方当地政府要求我们在当地设立分公司,这样税收可以在当地缴纳,分公司可以给甲方开具发票,这可能吗?
商业分析:
1.分公司是独立机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分公司可以获得营业执照,以分公司的名义经营,并开设自己的银行账户。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独立法人,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有没有资格独立签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指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以上范围没有分公司吗?放心吧!注意最后一条”
其他组织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企业、合伙组织;(二)依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3)在我国依法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四)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五)法人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六)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各地专业银行;(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地分公司;(八)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九)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分公司在其他组织中属于“(5)法人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所以分公司可以独立签订合同。
三、重点来了!分公司能开发票吗?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主管财政税务机关或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总机构可以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及其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办法办理税务登记。
所以分公司要申报纳税,税务登记后才能到税务机关拿发票,开具发票。
四。回到这个商业场景-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可以开发票收款吗?
(一)建筑行业有明确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建筑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三方协议的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简称“第三方”)向发包人提供施工服务,第三方直接与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的施工企业不缴纳增值税。用人单位可以凭实际提供建筑劳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注意要点:一是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二是集团内其他纳税人(可以是分支机构或子公司)通过内部授权或三方协议的方式,被授权向雇主提供建筑劳务(不是其他);三是第三方直接与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第四,第三方可以给用人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用人单位可以抵扣增值税。
所以符合以上要求的分公司都可以开发票收款!
(2)除建筑服务以外的其他行业分支机构如何开具发票?
建议:
1.甲方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开具发票收款,做到合同、发票、资金一致。
2.如甲方不同意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将资金汇入分公司账户,或部分集团公司因管理需要不允许分公司独立签订合同,建议项目甲方、总公司与分公司签订三方合同,约定由分公司执行合同,分公司开具发票并办理财务结算等相关手续。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分公司能否签约的详细介绍,总公司签订合同。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分公司能否签约有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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