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工资超过就要交税。国家税务总局: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月份,暂不扣缴预缴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方式的公告为进一步支
2022年,工资超过就要交税。国家税务总局: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月份,暂不扣缴预缴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稳定就业、保护就业、促进消费,构建发展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进一步简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方式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在同一单位每月从工资、薪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其全年工资、薪金为不超过6万元,在本年度工资、薪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扣缴义务人从1月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扣除累计费用。即纳税人累计所得不超过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度内后续月份,提前扣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办理全体员工的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中注明“上年度每月进行申报,年收入为不超过6万元”字样。
二。居民个人按照累计预扣法从劳务预付款中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2月4日
口译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方式的公告》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方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1.为什么要发布公告?
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后,为使大多数纳税人准确纳税,尽可能在代扣代缴过程中提前享受改革红利,参照国际通行做法,采取累计扣缴方式代扣代缴居民个人所得税。这样,仅来自一次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预缴税款,大部分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次年无需进行汇算清缴,可有效降低税负。从新税制实施的第一年来看,这种预扣预缴制度安排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相当一部分纳税人预缴阶段充分享受了改革红利,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但是也发现了一部分纳税人从一个地方发工资,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员工全年不用交税。但由于他们的收入逐月波动较大,无法在年中判断其年收入,在一个月或几个月内提前代扣代缴税款。他们仍然需要在年底后申请退税。
对此,考虑到新税制已经实施了一个完整的纳税周期,并且纳税人也有新税制实施后的年度所得税数据,在享受原有税改红利的基础上,可以优化代扣代缴方式,进一步降低他们的税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代扣代缴阶段的税收负担和财政收入的稳定性,特发布本《公告》。这也将有助于更好地支持稳定就业、保护就业、促进消费和构建新的发展模式。
二。公告中优化了纳税人哪些代扣代缴方式?
公告主要优化了两种类型的代扣代缴方式纳税人:
1.是上一个完整纳税年度每月在同一单位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全年工资薪金所得为不超过6万元。具体来说,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上一纳税年度的1月至12月,均在同一单位工作并代扣代缴了预先申报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月至12月累计的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不扣除任何费用和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本人仍在本单位工作,取得工资收入。
二是按照累计预扣法,从劳务预付款中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如保险业务员、证券经纪人等。同时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上一纳税年度的1月至12月在同一单位为全体职工发放工资,申报的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按照累计预扣法预缴;(2)上一纳税年度1月至12月累计劳务报酬(未扣除任何费用和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自本纳税年度1月起,单位仍按累计预扣法取得预扣税款的劳务报酬收入。
[示例]
小李在2020年至2021年间是A单位的员工。a、2020年1月至12月,公司每月为小李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假设小李2020年的工资收入共计54000元,这个公告可以适用于2021年的小李。
[示例]
小昭于2020年3月至12月在B单位工作,年薪为54000元。假设小昭在2021年仍然会在B单位工作,但是这个公告并不适用,因为他们去年并不都在B单位。
3.什么是优化的预扣预缴方法?对于符合公告要求的纳税人,提前扣缴本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时,从1月起直接按年度6万元计算扣除累计扣除费用。即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月份,不需要预扣个人所得税;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度内后续月份,提前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仍应按照税法规定办理全体员工的全额扣缴申报。
[示例]
A单位员工小张,2020年1月至12月在A单位领取工资5万元。单位为他办理了2020年1月至12月个人所得税全额明细申报。2021年,A单位支付他1月工资1万元,2-12月月薪4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等扣款,按照原来的代扣代缴方式,小张1月份需要预缴个税(10000-5000)×3% = 150元,其他月份不需要预缴个税;全年因其年收入不足6万元,故通过汇算清缴的方式结算可退税150元。采用本公告规定的新预扣预缴方式后,小张灿从1月起直接抵扣全年累计抵扣6万元,无需提前纳税,年末无需进行汇算清缴。
[示例]
A单位员工周晓2020年1月至12月在A单位领取工资5万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0年1月至12月个人所得税全额明细申报。2021年,单位A给他月薪8000元,个人按国家标准缴纳“三险一金”2000元。在不考虑其他扣除的情况下,按照原来的代扣代缴方式,周晓每月需要缴纳30元。采用本公告规定的新代扣代缴方式后,1-7月,周晓因累计收入(8000×7个月= 5.6万元)不足6万元,无需纳税;8月份至今,小张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每月需要预扣的税款计算如下:
8每月代扣所得税=(8000×8-2000×8-60000)×3%-0=0元9月代扣所得税=(8000×9-2000×9-60000)×3%-0=0元十月代扣所得税=(8000×10-2000×10-60000)×3%-0 = 0元11月份预扣税=(8000×11-2000×11-60000)×3%-0 = 180元。12月份代扣所得税=(8000×12-2000×12-60000)×3%-180 = 180元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符合本公告条件的纳税人,如扣缴义务人预计本年度支付给其的收入超过6万元,纳税人需要纳税记录,或者本人有多项收入,预计年收入超过6万元,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示例]
在上面的例子中,假设单位A预计在2021年支付周晓工资96,000元。2021年1月工资发放前,经周晓确认后,可按原代扣代缴方式,每月代扣申报30元个税。
四。公告后,扣缴义务人应如何操作?如果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扣缴客户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WEB扣缴功能进行申报,扣缴义务人在计算扣缴今年1月份的个人所得税时,系统会根据上一年度的扣缴申报情况,自动汇总并提示可能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核对确认后,可以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采用纸质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根据上一年度的扣缴申报情况,判断其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然后按照本公告执行。从当年1月份扣缴税款申报开始,需要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对应的纳税人备注栏填写“前几个月已全部申报且年收入不超过 6/”
5.公告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2022年工资多少要征税的详细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预缴税款。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我希望知道多少工资要缴税对你有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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