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贷款人死亡谁来还款买了保险,债务人死亡编辑:司然在古装剧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父亲还债的故事,也就是说,他的子女在他生前负责替他还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这个表达。
贷款人死亡谁来还款买了保险,债务人死亡
编辑:司然
在古装剧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父亲还债的故事,也就是说,他的子女在他生前负责替他还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这个表达。那么,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债务人死亡,其继任者是否应该负责偿还?现在,我们举个案例,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法院是怎么判决的?
原告王从事粮油经营。张某曾在自己家里开小卖部,卖粮油,经常从王的粮油销售点赊购粮油销售。2018年7月25日,经核算,张某尚欠王粮油款5万元,并出具欠条。欠条发出后不久,张于2018年9月因病去世。此时,张的丈夫正在监狱服刑。张某的丈夫出狱后,原告王某多次到张某家催讨欠款,张某的丈夫拒不归还。王无奈之下,将张的丈夫及子女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欠款。
本案属于继承人人死亡遗留未清偿债务引起的纠纷,案由应认定为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争议的焦点是涉案欠款是否属实,涉案欠款是否应当偿还。
涉案欠款是否属实?
本案中,张某欠原告王某粮油款5万元,系基于王某提供的债务,被告并未否认张某欠款的事实。此时应认为张欠原告王5万元。
涉案欠款是否应由张的丈夫及子女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可见,被继承人(张某)死亡时,继承人(张某的丈夫及子女)是否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关键在于债权人是否有证据证明被继承人有遗赠,且以该遗赠的实际价值为限。
一般情况下,如果张某去世时留下了合法的遗产,且原告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证明张某生前留下了遗产,法院予以支持。张的丈夫、子女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是,法院不必等到查明遗产的数额、价值和继承情况后再作出判决。因为证明是否继承、是否放弃继承、继承多少的证据在继承人手中,债权人无从得知。因此,法院会要求继承人对此类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督促被告善意处理纠纷。
借款有风险,一定要谨慎。作为债务人,“父债子偿”是有条件的。如果父亲没有财产,儿子没有继承,就不需要偿还。“死后债还清”的说法也不成立。债务人死亡之后,他的继任者应该不会幸运。如果有遗产,他应该在遗产实际价值的限度内“以子抵债”。作为债权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时,要注意保留证据。法律规定的举证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只有债权人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法院才能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贷款人死亡谁来还款买了保险和债务人死亡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贷款人死亡谁来还款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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