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属于什么单位性质,草原成“提款机”:四川阿坝涉案金额最大贪腐案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18 18:23:37

导读:畜牧局什么性质草原成“提款机”:四川阿坝卷入最大贪腐案金额来源:检察日报①:刘斌被带上法庭;②:大草原公司经营的草种;③:阿坝州农牧局大楼;图4:陆俊被带上法庭受审;⑤:陆俊的

畜牧局什么性质草原成“提款机”:四川阿坝卷入最大贪腐案金额

来源:检察日报

①:刘斌被带上法庭;②:大草原公司经营的草种;③:阿坝州农牧局大楼;图4:陆俊被带上法庭受审;⑤:陆俊的悔过书表明他将改过自新。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原党委书记、农牧局局长卢俊如,正县级,享受副厅级待遇,对草原绿草如茵的狼影响很大。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暴露了自己的贪婪本性,贪污公款1600余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70余万元,挪用公款60万元。因此,此案成为阿坝州成立以来查处的最大贪腐案。

2016年5月9日阿坝茂县法院对陆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他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万元。

“合法”公司的外衣深埋着腐败的种子

1962年11月,陆俊出生在一个普通的牧民家庭。1976年,15岁之前,他参加工作。在组织的培养下,他逐渐成长为一名小学没毕业,正县级,享受副厅级待遇的领导干部。

2005年,陆俊到阿坝州畜牧局工作。该局下属事业单位有2家下属企业,分别是四川阿坝 Da 草原草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a 草原公司)和四川绿源草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源公司)。陆俊想把公司经营好,发展好,为阿坝畜牧业做出贡献,造福藏区牧民。谁意识到了?这个大草原公司帮助卢俊堕落成一个腐败分子,让他不断伸出贪婪之手。

一个看似合法的有限责任公司,怎么会在陆俊的贪腐生涯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我们得从大草原公司的性质说起。

2003年下半年,阿坝州畜牧局领导班子决定成立大草原公司,由州畜牧局草原站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草原站站长,主要从事草种购销、供应、草种生产和销售。Da 草原公司的成立主要基于五点考虑:一是满足国家草原建设项目的需要;二是弥补各州畜牧局和草原站的公务经费不足;三是解决半农半牧区畜牧业发展所需资金;第四,妥善解决一些州畜牧局的福利待遇;第五,规范牧草种子服务部门的管理。

Da 草原公司成立之初,就有“擦边球”的意思。当时的畜牧局为了规避一些政策和风险,同意在注册时进行一些“技术”处理,让本该全民所有的大草原公司穿上了“马甲”,变成了有限责任公司。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说:“大草原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金50万元中,31万元由阿坝州草业服务中心(全民所有制)出资,19万元由职工集资。2004年,Da 草原公司将员工集资的19万元返还给员工,资金来源也是草原服务部转给Da 草原公司的钱。而且大草原公司做了虚假股东名单,虚假出资,股东都是站草原员工,一直没有给。大草原公司虽然在工商登记上是有限责任公司,但实质上是由阿坝州畜牧局草原站管理,是阿坝州畜牧局草原站的下属企业。”

Da 草原公司成立后,逐渐取代了种子服务部的地位,接受了服务部的全部服务。该服务部还分5次将300多万元资金、价值12万多元的红豆草、黑麦草、川披碱草等种子原种和2万多个种子包装袋交给了Da 草原公司。

随着大草原公司账面上资金的积累,深埋其中的腐败种子逐渐发芽,并在卢俊担任阿坝州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的那一年爆发。

审计风暴促使他“考虑”自己。

2009年,陆俊担任阿坝州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这一年,陆俊召集Da 草原公司员工开会,决定以后公司的费用必须由他和Da 草原站长兼Da 草原公司总经理刘斌(另案处理)签字后才能报销。财权的收回,意味着陆俊在Da 草原公司的管理上拥有绝对的权力,也为他日后收取公司资金提供了便利。

2011年上半年,阿坝国家审计署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时,对公司性质提出质疑,指出草原站继续经营公司不合适,要求公司和草原。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让陆俊看到了大草原公司背后的隐患,也改变了思路。他说:“Big 草原公司现在做得更好了,资本雄厚,利润越来越多。现在每个人都在享受好处,但风险由刘斌和我承担。”陆俊心理开始不平衡,决定多为自己考虑,于是萌生了自己赚钱的想法。

2012年,随着国家政策越来越严,陆俊对自己的思念也越来越强烈。他找到刘斌说:“现在国家财务管理严格,公司做大没有意义。我当不了多久导演,你的年龄也差不多。我们不会一直掌管公司。用我们公司的钱做点事,账面上少放点钱。”刘斌的想法和卢俊的不谋而合。两人经过多次商量,决定由刘斌负责具体操作,陆俊负责在钱集的假发票上签字,然后通过财务平台报账。

在与卢俊达成共识后,刘斌开始处理设定资金的事宜。他在检察院交代:“我估计每年办理两三笔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我也跟陆俊说了,这个事情要稳步做,就要找比较靠谱的公司多做。”

为了给的经营提供便利,陆俊特意给与大草原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四川某草业公司董事长李志(化名)打了招呼,让其配合的行为,并请其公司帮忙过账、处理一些相关事宜。陆俊对李志说:“你一直和Big 草原公司合作得很好,以后也会继续支持刘斌。”李志出于好心和公司业务发展,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同样,刘斌还说服四川某草业公司和北京某实业公司为其提款提供便利。

为了营造一个真实的交易场景,让套取资金的行为不会被注意到,刘斌打造了一个完整的交易链条来掩人耳目。又找到甘肃某支行营业部的王文(化名),要求其提供购买草种的虚假发票配合付款。

据负责此案的检察官称,刘斌主要通过虚假交易、虚假费用和虚增单价从big 草原公司获得资金。先让大草原公司出纳(另案处理)将款项以购种款的形式转入上述三家种子公司的账户,再安排根据其提供的金额给这三家公司开具虚假草种发票,最后三家公司将收到的款项转入的卡上。

王文说:“除了少量真实的业务往来,我与四川某草业公司、四川另一草业公司和北京某草业公司没有其他交易。刘斌用我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工商银行卡,一直由他保管,收取的资金也转到了这张卡上。”

在疯狂拿钱的同时,陆俊意识到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利益存在很大的风险。为了规避风险和一些政策限制,他们决定利用自己对牧草种业的熟悉和业内的一些人脉,成立四川鑫鑫生态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鑫公司),与Da 草原公司开展类似业务。公司股东名义上是刘斌的亲属,但实际控制人为陆俊和刘斌。鑫公司从成立开始就成了陆俊敛财的工具。

公诉机关指控,截至2014年,刘斌采用虚假手段,为“退牧还草”项目敲诈资金,其中四川某草业公司624.53万元、四川另一草业公司513.32万元、北京某实业公司122.40万元、新新草业公司224.49万元。

反腐利剑斩断贪婪之手。

陆俊的手不仅频频伸向大草原公司的基金。2005年,在阿坝自然草原州,陆俊为林德(化名)提供帮助,分两次收受其现金30万元。

2009年,在处置都江堰市阿坝州畜牧局房产过程中,陆俊与协商,由安排大草原公司出纳代扣房款56万元。后来,卢俊伙同刘斌、银华等人私分,卢俊分得20万元。

在财产处置过程中,卢俊认识了李鹏(化名)。2009年3月,在借款的要求下,他安排从Da 草原公司支出人民币60万元。

2014年上半年,陆俊与商量后,指使大草原公司出纳及另一名会计将近年来通过虚列种子加工费、虚列劳务工资等方式套取的大草原公司资金118万元私分。,其中陆俊分得40万元,全部用于鑫鑫草业公司注册。

2015年初,陆俊安排从大草原公司提取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公诉机关指控,陆俊在工作中多次收受下属贿赂。2007年至2010年,为了在工作中得到陆俊的关照,刘斌先后4次送给陆俊现金140万元。刘斌说:“我以王文的名义将收购的牧草种子卖给了Da 草原公司。按规定,我不能做生意。为了得到陆俊的允许和支持,我分四次给他140万元。我送的钱是我和大草原公司交易赚的利润。”

2015年初,在陆俊筹备女儿婚礼时,绿源公司负责人张洋(化名)为了得到陆俊在工作上的关照,送给陆俊价值6.84万元的结婚酒。张以虚报劳动工资的方式从监督站经费中支付费用。

2015年9月28日,四川省检察院指定茂县检察院对陆俊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进行立案侦查。同年11月5日,经阿坝州检察院决定,依法逮捕。

2016年1月4日,该案由茂县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公诉人说:“在接受阿坝州纪委调查时,陆俊主动交代了纪委不掌握的违法违纪事实,如实供述了自己涉嫌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同时,积极举报他人犯罪线索,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有立功表现的。在调查期间,陆俊受贿、贪污的大部分赃款已被退回、追缴。”

2016年3月17日,茂县检察院依法对陆俊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提起公诉。2016年5月9日,四川省茂县法院依法对陆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查明,被告人陆俊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国家资金1653.74万元,受贿176.84万元,挪用公款60万元,分别构成贪污罪。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有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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