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详细介绍一下,由于不可抗力问:企业可以延迟支付工人工资吗?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七条规定:“工资必
详细介绍一下,由于不可抗力
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这里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义务是刚性的,是“必须的”。如遇特殊情况,工资支付只能提前,不能延迟。
问:确实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工资不能按时发放。企业的正确做法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与工会协商延期支付。《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停止劳动者工作或者生产,工资支付期限不满一个(最长30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期限超过一个的,可以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和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应当支付给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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