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北京位居明律赛区第一,18000平米厂房补偿超过1亿元■作者:王小明北京在明律分部工作。(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合法建设,公平补偿;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历史遗留问
北京位居明律赛区第一,18000平米厂房补偿超过1亿元
■作者:王小明北京在明律分部工作。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合法建设,公平补偿;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历史遗留问题,适当补偿...
据本报11月17日报道,重庆渝北区某工业园区面积1.8万平方米的彩钢大棚厂房近日被征收。
,区住建委与享有涉案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的某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就该处建筑物约定的补偿款高达1亿多元。然而,另一家对涉案厂房所有权提出异议的公司称,在另一起与涉案赔偿无关的民事诉讼中,法院已认定涉案厂房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这一事实得到了包括某公司在内的三家公司的认可...
那么亿元上未经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能否通过征收得到补偿?关于这起离奇曲折的案件,司明律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三点:
1.其他民事纠纷审判中多方认可的法院不能直接认定涉案厂房为违章建筑的事实。认定违法建筑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乡镇街道的法定职权,应当依法对涉案厂房的合法性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法院不会接手这个定性问题。就媒体报道的事实来看,尚无法确定涉案房屋是否违法。
2.区住建委作为涉案项目的房屋征收部门,有权对涉案厂房的合法性进行调查认定。《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
县级政府应当组织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调查结果进行认定。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物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违法建筑不予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本案中,只有在履行了上述调查确认程序后,区住建委才有权依法与某公司签订补偿协议,否则其于亿元给予某公司补偿的行为将缺乏最起码的事实依据。
区住建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厂的情况比较特殊”,建议记者向当地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那么,对该厂的调查鉴定是否依法进行,相关鉴定结果是否依法公示,是否符合事实和法律,确实值得搞清楚。
3.10年前建的数万平方米彩钢棚厂,没有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为什么被认定为合法建筑?
这是本案最大的悬念和争议。附图显示,涉案的18000平方米厂房在补偿协议中确实被界定为合法建筑,但问题是,为什么国有土地上面积为10000平方米的厂房,在没有规划许可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被认定为合法建筑?
报道称,在另一起民事诉讼的审理中,某公司在庭审中表示,涉案厂房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无法确认的违法建设。
通报称,涉案彩钢棚厂建于2012年12月以后。当时《城乡规划法》已经实施了四年。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县政府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的镇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该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在规划区内未经规划许可进行建设,构成违法建设,将受到限期拆除、没收、罚款等处罚。
本案中,国有土地上有18000平方米的厂房。没有规划许可,明显涉嫌违反城乡规划,违法建设的可能性极大。
涉事作坊虽然有10年的“房龄”,但显然不是“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建筑”。在法律明文规定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才能施工的情况下,在征收时参与调查鉴定建筑的机关,确实应该站出来,解释清楚他们是如何给这样一个几万平米的无证建筑以合法的建筑身份的。
按照征收的规定,涉案厂房如果是违章建筑,可能得不到任何补偿,最多只能得到可拆卸建筑材料价值的补偿。
那么这个高达亿元的补偿值从何而来呢?调查鉴定机关和涉案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明律司提醒您,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向政府、区县房屋征收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政府、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并处理。同时,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据此,其他主体如果认为涉及的巨额赔偿涉嫌违法,可以向有关政府及其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监察委员会举报。就本案而言,媒体舆论的监督也有其积极价值。
毕竟一亿多的赔偿不能盲目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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