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司法解释,什么情况下会认定为不当得利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16 22:15:53

导读:不当利润的要素司法解释,哪些情况下会被认为是不当利润?不当利益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事后失去法律依据,因他人损失而确认为收益的利益。比如你卖货,收到的钱多,你把丢失的财物据

不当利润的要素司法解释,哪些情况下会被认为是不当利润?

不当利益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事后失去法律依据,因他人损失而确认为收益的利益。比如你卖货,收到的钱多,你把丢失的财物据为己有。获得利益者称为受益人,遭受损害者称为受害者。不当利益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对受害人的不法行为;但是由于受害人或者第三人的过失、误解或者过错。

用户咨询:

什么情况下会被认为是不当增益?不当利润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广东天穗(佛山)律师事务所谢金花律师回答:

如何确定一块房产是否属于不当利润,主要看是否符合四个构成条件。

1.一方获得利益。

一个人没有取得不当利益的法律依据是不当利益成立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只有某人的财产受损,而没有人获利,那么只需要依法进行赔偿,不属于不当获利。

2.另一方遭受损失。

同理,如果有人获利但没有人的财产损失,那么也不构成不当收益。

3.得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利益的获得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一方获得利益导致另一方的损失。

4.没有法律依据。

你之所以通过给他人造成损失而获得利益,构成不当利益,是因为这种利益的获得没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22条,因他人无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人有权要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985条受益人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受益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为履行道德义务而支付的款项;

(二)提前清偿债务;

(三)明知没有支付义务而清偿债务的。

第九百八十六条受益权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所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所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负返还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受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取得的利益没有合法依据的,遭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受益人返还所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受益人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广东天穗(佛山)律师事务所谢金花律师分析:

不当利润要素:

(1)一方获得利益

一方取得利益是不当获利的构成要件之一。当一方获得利益时,是指当事人财产的增加或利益中财产和权利的积累,都属于利益范围,精神利益除外。一方获得的利益包括利益的正增长和利益的负增长。利益正增长:比如当事人的财产权利增强,财产权利消灭。利益的负增加,即当事人的利益本应减少但并未减少所获得的利益,如费用支出等的情况。如果你不具备获得不当利益的构成要件,比如一方只是损害了他人的财产,而你没有从中获得任何利益,你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是不当返还利益。

(2)其他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他方利益的损失:指因某些事实而使总财产减少。如果只有一方获得利益而没有给他人造成损失,则不构成不当利益。比如你捡起了B抛弃的沙发,所谓的损失,不仅仅是减少了他人现有的财产,更是为他人获得了增加但没有增加的利益。比如: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乙擅自转租给他人,造成房东甲的损失,一方的得与另一方的失是否为共存要件,观点不一。石克宽先生认为,虽然有利益,但如果损害了他人,并不构成不当利益。我国法律用“给他人造成损失”来表达这个意思。

这里的损失有两种:一是现有利益的减少(直接或正损失);第二,利益应增而不增(间接或负损失)。

(3)一方的收益与另一方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一方利益的获得与另一方利益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失是获得利益者造成的后果。受害人的损失和受益人的受益范围不一定要相同。它只影响义务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其形式不必相同。举个例子,如果A把B的古董卖给C,A从古董中得到钱,物主B失去了货物的所有权,并不影响不当利润的成立。

(4)获取利益和损害利益没有法律依据。

在我国法律上称之为“无法律依据”和无法律原因,在解释上意思相同,是不当获利的核心要件。没有法律上的原因,无论是从开始还是事后。比如无权有偿处分他人财产的人,受益于从始无因,合同已给付,合同后被确认无效的人,受益于事后无因。

谢金花律师简介

谢金花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专业,于2015年获得律师资格。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处理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他办案认真、负责、高效,能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不当利润司法解释的构成要素,以及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不当利润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不当利润的构成要素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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