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官网,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助理招聘公告北京法院聘用制招聘审判助理公告根据工作需要,北京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助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官网,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助理招聘公告
北京法院聘用制招聘审判助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助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聘用制审判助理在法官的指导下工作,主要包括:
(1)庭前准备,组织当事人交换庭前证据;(二)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协助法官办理委托评估、鉴定和审计;(三)协助法官调查收集证据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接待案件当事人的来访、阅卷事宜,接收、核对送至法院的各类证据并出具回执;(四)审查、送达诉讼材料,收集、整理与案件审理有关的参考资料,监督调查;(五)核对、打印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6)案件信息和司法统计数据的输入;(七)法官交办的其他任务。二、招聘原则民主和公开的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5.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报名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适当放宽);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7.法学,法律相关专业。(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录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四。招聘程序(1)注册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报名时间以投寄资格审查材料的邮戳日期为准。2.报名方式:填写“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申请表可登录“北京法院”(网址:http://bjgy.chinacourt.org
)”或关注“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后扫描对应二维码进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3.选择报考法院:根据《北京相关法院招录计划》(附件2),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两个法院,分别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个志愿者优先。无招聘计划的考生不得报考法院。
4.符合取消资格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取消资格的规定(附件3)的有关要求,原则上不允许考生报考录用后符合取消资格条件的法院。(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自上而下):1.申请表原件;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将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户口为集体户的,应将集体户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4.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打印页;5.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复印件(如果没有,不需要提交)。以上材料建议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封面注明“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务院,邮编100022。资格初审结果将在北京高院签署资格审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本人(未收到通知者,即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3)政审北京高院将组织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方式另行通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审相关材料建议用EMS邮寄。邮寄地址同上。(四)笔试北京高院将适时组织政审合格的考生参加笔试。专业考试包括笔试和心理测试,考察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专业考试范围见附件4);心理测试考察的是心理健康状况(心理测试需要填写答题卡,请准备好2B铅笔、橡皮等文具)。笔试形式(线上或线下)、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提前通知。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0天内公布,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也将公布。请及时关注“京法网”微信官方账号的相关通知。面试名单按以下原则确定: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按从高到低排序,按2:1的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2:1比例的,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北京高院将根据北京相关法院招录计划和考生志愿对考生进行调剂。(5)面试面试由北京相关法院自行整理。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相关法院提前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30日内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请及时关注“京法网”微信官方账号的相关通知。(6)体检体检由北京相关法院自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由招聘人员法院提前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及时关注“京法网”微信官方账号的相关通知。动词 (verb的缩写)雇用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公示结果,与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至北京法院。
初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七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派遣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工资和职业保障(1)试用期内月收入约6000-73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
(二)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的等级和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为78000-11904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三)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4)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在北京法院连续工作一定年限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审查合格,优先选择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七。其他事项(一)考生提交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确认,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及时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保持沟通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拟聘用的在职人员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提供离职证明。如果他们不能提供,他们将不会被雇用。(四)咨询电话010-8526909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5) 北京法院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培训。(6) 北京高院可根据国家、北京疫情防控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扫描二维码
下载附件1 "北京法院聘用制试用助理申请表"▲扫描二维码
下载附件2 "北京相关法院招聘计划"▲扫描二维码
见附件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回避的规定》▲扫描二维码
见附件4“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助理招聘考试范围”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北京法院审判助理在官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招聘公告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你能知道北京/[/k1/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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