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家赔偿方法司法解释2022,新规!国家赔偿新发布的司法解释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进一步规范。2022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
国家赔偿方法司法解释2022,新规!国家赔偿新发布的司法解释
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进一步规范。2022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赔偿司法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针对司法实践中违法征收土地、房屋引发的行政补偿案件占较大比重,上述解释无疑是支持被征收人的。行政法院法官说:“行政机关不仅应当对违法的行政行为和法律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而且应当对不履行法定职责和违法的事实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今天,律师事务所王主任为大家详细讲解了即将到来的司法解释,建议大家赶紧收藏转发。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具体的赔偿金额!
亮点一:违法征地行政补偿不得低于被征收人安置补偿权益!
对非法征收土地、房屋的,人民法院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补偿不得低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你什么意思?按照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的原则,法律赔偿应该在300万元左右,最终行政赔偿不低于300万元。除此之外,涉及的其他损失应该不会少。这是对非法征收房屋的单独规定,说明最高法对此类纠纷的高度重视。在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因违法强制拆迁造成被征收人房屋损坏的,按照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行政补偿,确保被征收人因违法强制拆迁造成的损失所获得的行政补偿不低于行政机关依法征收拆迁房屋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补偿。这种做法符合国家赔偿法中“直接损失”赔偿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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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补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第二款:非法征收土地、房屋的,人民法院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补偿不得低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亮点二: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官司是谁主张谁举证,强拆造成室内物品损失。原告先举证,但根据新规规定,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不能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告主张的生产生活必需物品的合理损失,应予支持;如果家里有名画、金条等物品,需要证明。法律链接
行政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就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原告因被告原因不能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告要求赔偿生产生活必需物品合理损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原告提出的其他贵重物品和现金损失,不属于生产生活必需品,结合本案相关证据可以认定。亮点三:确定赔偿范围,丰富直接损失种类。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8)款规定,造成财产权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赔偿。具体的直接损失有哪些?这次司法解释有了答案,比以前更广泛。司法解释指出依法应当通过行政赔偿程序取得的奖励、补助,征收补偿费应当产生的存款利息等。也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直接损失范畴。如果被征收人确实因为被征收方的违法强制拆迁而失去了领取奖金或补贴的机会,那么这部分费用将计入补偿。法律链接
行政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下列损失属于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的“直接损失”:(一)存款利息、贷款利息、现金利息;(二)机动车停运期间的经营损失;(三)依法应当通过行政赔偿程序获得的奖励和补助;(4)对财产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亮点四:补偿的评估时间更有利于被拆迁人的保护。
最高法规定,行政赔偿的数额应当按照财产受到损害时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应当公平合理。财产损害发生时,财产的市场价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认为,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价格波动较大。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应当选择房屋损失赔偿的时间点,弥补当事人的损失。在房价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以违法行政行为为准,当事人的损失无法得到补偿。此时以法院委托的评估为准,更符合公平合理的赔偿原则。根据《行政赔偿司法解释》规定,行政机关对此类纠纷应当全额赔偿。根据损坏时财产的市场价格计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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