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股份代持的这些风险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10 18:48:10

导读:帮人持有股份定律,而股份持有这些风险案例1:原告刘出具了一份银行资金转账证明,用以证明其将5000万元转账给被告李浩。李浩收到钱后要转给XXX公司做股权出资。原告主张其为xxx

帮人持有股份定律,而股份持有这些风险

案例1:

原告刘出具了一份银行资金转账证明,用以证明其将5000万元转账给被告李浩。李浩收到钱后要转给XXX公司做股权出资。原告主张其为xxx公司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其与李浩之间为代理持股关系。原告要求确认其为股权所有人,李浩配合办理变更手续。法院判决:不支持。

案例二:

李毅常年在澳大利亚。10年前,他给妹妹转了500万,让她入股Z公司,持有股份30%的股份。李毅与姐姐签订了股权持有协议。后来因家庭变故,王回国后要求Z公司变更股权登记。李依伊姐证实,30%的股权归李依伊所有,他是这部分股权的实际投资人。但Z公司其他股东表示不同意变更股东。法院判决:不支持。

案例三:

哥哥创业,由于种种原因,哥哥代其持股,但没有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公司越来越好后,哥哥想拥有股权。于是,弟弟起诉哥哥,要求法院确认其股权。我哥拿出了工商登记形式的证据,我哥拿出了他创办公司时给了他哥500万元验资的证据。最终,哥哥赢了。

像这样的股权持有事件数不胜数…

这个模型看似安全,其实风险很大。

那么什么是股权持有呢?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委托他人帮助其持有股权,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即实际投资人出资,成为匿名股东。

我们来看看股权代持成立的条件:一是实际出资人确实履行了出资义务;其次,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

股权持有人的风险有哪些?

一、实际投资人可能面临的风险:

(1)名义股东很可能滥用股东权利,甚至随意出售或处置股份;实际出资人不能直接对公司行使股权,也不能直接阻止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非常被动。

(二)名义股东因自身债务纠纷或其他原因导致股权被冻结、处置等可能发生的其他风险情形;

(3)实际投资人姓名有限。公司其他股东自始至终都不知道实际出资人的存在,很可能不会接受他作为股东。

二。名义股东可能面临的风险

这里很重要:代理持股协议是相对的,不能对抗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善意第三人。

(1)在履行过程中,实际出资不到位的,名义股东应当履行出资义务;

(2)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时,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名义股东为公司发起人的,有义务履行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的出资义务;

(4)名义股东可能很难退出。不管是名义股东想退出,还是实际投资人想出名,都要受到相关法律的限制。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很难退出;

(5)名义股东要转让股权,会涉及到税收。名义股东要按增值部分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交易额的5 ‰缴纳印花税。

有风险投资,更难代持。如果出了问题,实际投资者和名义股东都可能亏损。

如果各种情况迫使你选择股权代持,一定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合作伙伴,提前认真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并保留完整的证据链,保守双方之间的任何承诺和付款信息。尽量避免纠纷,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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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帮人 股份持有的法律风险以及股份持有的这些风险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你能了解法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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