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10 16:02:25

导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代表们:现在,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我的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所有CPPCC成员和其他与会者提出意见。2021年主要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代表们: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我的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所有CPPCC成员和其他与会者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在省委的领导、省人大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全省法院坚持以习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福建考察精神, 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04.93万件,同比上升4.98%,结案98.45万件,上升5.06%。省法院受理案件1.91万件,结案1.54万件。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服务。

优化持续法治的营商环境。深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建设,推出涵盖“护立、审破、执破”环节的27项措施,创新建立涉诉企业司法影响力评估体系,开展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持续优化升级司法服务营商环境措施,在全省营商环境大会上介绍省法院经验。为加强对产权的司法保护,确保公平有序的市场,省级法院一审审结14.62万件商事案件。深化金融司法协调机制建设,龙岩、宁德法院成立普惠金融司法协调中心,服务金融健康发展。出台17条措施保障福州都市区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破产审判机制建设,设立厦门首家破产公共事务中心,推进破产事务“一站式”集约化办理。厦门中院成为内地与香港特区破产协助的三个试点法院之一。注意运用“突围”和“预重组”等机制,盘活资金,挽救企业。已关停7年、总金额30亿元的“中国硅谷”案、总金额20亿元的“龙华化工”案顺利转入重组方案实施阶段,总金额40.8亿元的“贵人鸟”案成功重组。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司法应对。依法惩治一批涉疫犯罪,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坚持善意文明理念,妥善审理和执行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劳动争议等纠纷。审结疫情案件572件。网上服务“大显身手”,网上立案20.72万件,网上开庭2.63万次,网上调解16.13万次,网上支付21.41万次。制定了13项疫情防控措施。厦门、莆田等地法院开通涉疫企业法条专线,出台减轻企业负担措施,迅速组织干警投身防疫一线,做到党旗飘扬在一线,法徽闪耀在一线。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76万件,同比上升49.15%。积极适用诉前行为保全、技术调查令等措施,加强对技术密集型企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提高案件管辖水平,发挥福州、厦门知识产权法院的主导作用,在泉州、南平、宁德设立巡回审判点。加强协调,在“智创中国”平台上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在线”,建立省级技侦人才库和共享机制,入库技侦专家115名,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合力。省法院审理的卓雅公司诉智通时刻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50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庄某等5人制售盗版学前教育教具案入选“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例”。

保证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成功举办“海上丝绸之路司法合作国际论坛(泉州)”,24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参会,俄等7国首席大法官在线参会,促进了涉外法治建设与交流,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的充分肯定。加快融入海斯中心法律区建设,湖里法院自贸区网站、全网诉讼平台首批入驻法律区云平台,提升涉外司法水平。深入实施卓越涉外审判战略,一审审结涉外、港澳、华侨、海事商事、铁路运输等案件3408件,厦门海事法院审结全国首例裁定承认外国破产程序的案件。

助力生态省建设。围绕“双碳”国家战略,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加强闽东北、闽西南生态司法合作,助力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409件。责令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5391.88万元,促进鲜活福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做强做优“生态司法+”品牌,促进与审计、金融、保险等工作衔接,生态技术调查员制度入选第四届“推进机制活动建设新福建”省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三明两级法院率先实现首席驻林法官工作室全覆盖;南平法院实施“碳汇”认购等替代修复方式;漳州中院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了全国首个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研究中心。完善文化和自然遗产司法保护机制,以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为契机,在世界遗产地、文化街区、古村落设立150个以上巡回法庭和司法服务点。设立武夷山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保护好碧水青山和历史文脉。省法院在世界环境正义大会上做了专题发言。

推动闽台融合发展。继续深化涉台司法创新发展工程,制定台湾同胞权益保护法官工作室规则和接受台湾省青年实习规定,推进台湾同胞陪审员、调解员选任工作,推动台湾同胞担任缓刑督察员、家事侦查员,扩大台湾同胞参与司法。办理涉台案件828件,司法互助案件6026件。开展司法惠台集中宣传服务,厦门法院首次网上立案审理涉台民事案件,平潭法院发挥全国首家台胞个人调解工作室作用,为台胞和企业提供无差别优质司法服务。深化涉台司法交流研究中心建设,聘请45名台湾同胞和高校学者担任特邀顾问和研究员。成功举办第十三届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促进两岸司法交流合作。

支持和推进依法行政。服务“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做好集中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衔接工作。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结7714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审结6011件。建立“五位一体”替代法庭培训新机制,组织科级干部观摩法庭审判20余场次2000余场,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与省委政法委联合出台意见,规范和保障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法律监督的权利。深化政府与医院良性互动,出台重点服务保障工程建设10条措施,建立健全涉海、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领域司法行政多元合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

依法有效惩治犯罪。坚持公平正义,守护福建平安,一审审结刑事案件5.19万件,判处罪犯7.36万人。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一审审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84万件。深入开展禁毒斗争,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12件,漳州法院审理的张跃东等贩毒案件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毒品犯罪典型。腐败犯罪受到严惩。一审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95件,其中被告人为省部级干部、省管干部8人,张健受贿案依法审结。积极配合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审结外逃回国受审案件11件11人。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的犯罪。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让群众对“舌头的安全”和“荷包的安全”更有信心。

定期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总结审判重心、相对集中管辖、黑恶财产处置等“福建经验”,制定打黑除恶常态化实施意见,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92件802人。强化“破钱血”,执行黑恶财产裁判到位9990.96万元,促进“清黑钱、回粮入库”。配合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对非法采矿、强行立项等行为发出司法建议57份。运用打伞断网“四联动”机制,查处移送涉黑涉恶线索51条。认真接受全国扫黄办的专项督查,抓好整改落实。连续三年,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工作先进单位。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被定罪的罪犯中,有5495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5万人被判处缓刑和管制等非监禁刑罚。坚决守住司法底线,依法宣告11名被告人无罪。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726件,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普通犯罪量刑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死缓案件一律开庭审理,进一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3.03万件,出台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4项措施。

3.坚持人民至上,回应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司法的新要求。

加强民生权益保障。执行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审结一审教育、医疗、养老、子女抚养、住房、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8.17万件。加强“一老一小”专项专业保护,落实绿色通道、预约建档、老人上门服务等措施。南平中院成立全省首家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院;制定少年审判办法46条,全省少年法庭实现全覆盖,用法治保障青少年成长。积极参与“园区枫桥”机制创建,加强快递员等新劳动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妥善解决网络消费、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引发的纠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涉军维权,省法院、7家驻闽军级单位、福州军事法院联合认定15个“全省涉军维权优秀合议庭”,福州中院成立全国首个地方法院军事法学研究中心,东山法院推进“网格化+军地司法协作”机制。依法审理农业纠纷案件,有利于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司法救助,促进老苏区发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交诉讼费1589.4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123.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4.99%和47.72%。开展了“攻坚克难、消除积弊”专项行动,结案率达96.03%,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纠纷。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司法审判和法治宣传,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专项普法活动,以案例解读和“典”点亮生活,推动全社会向善。程响法院审结的陆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入选全国残疾人权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解决执行困难。办理案件33.44万件,金额1050.78亿元。完成率、结业率等关键指标位列全国第三、第六。继续开展“八月福建欠薪保障”等专项执法行动,帮助农民工等劳动者兑现工资3.37亿元,快速审结10万元以下小额案件5.5万件6.63亿元,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1.10”第二届拍卖节期间,网络拍卖成交金额8.4亿元,为客户节省佣金2520万元。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案件给付、财产处置、失信等执行行为,集中给付日向953起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款11.13亿元。创新“快递”执行模式,准确实时公开执行信息。宁德法院建立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机制,推动生效判决100%自动执行。平潭法院创新涉案不动产“电子拍卖”协同执行机制,以拍卖方式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平均耗时缩短一半。

推进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坚持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深化减量诉讼源头建设,建立全省法院与28个部门、行业的诉非联动机制,在法院、街道、乡镇、村设立826个诉非联动工作站和法官工作室,聘请特约调解员4735名,特约调解组织1962个,实现全省三级法院诉非联动中心全覆盖、有效运行。加强“诉讼与调解对接、诉讼与非诉联动、诉讼源头治理”整合,诉前调解案件28.76万件,同比增长4.96%。加强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一进一网一码一清一办一解”。大力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优化“福建郑桐”的“福建法院诉讼服务”功能,立案、调解、审判等核心功能全流程可在线办理。为提高备案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出台了19项措施。跨域诉讼服务在3.0版本升级至86个项目,跨域案件累计立案9685件,荣获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三明中院司法服务标准化试点入选全国13个典型案例。宁德中院推出22项“一次性”诉讼服务项目。

大力加强新时期人民法院建设。落实强基导向,出台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23条措施,坚持综合与专业建设相结合,完善全省208个法院功能布局,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省76.5%的法院工作人员全部部署在基层,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院审结案件86.28万件,占全省法院审结案件总数的87.64%。在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上交流了我省法院工作经验。晋江磁灶法院“三重法商”机制有效化解商事纠纷。福清法院路宏法庭的审判经验和安溪法院官桥法庭的“三创新”工作方法被选为全国典型案例。

四、深化改革,努力促进司法公正、效率和权威。

加快司法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建立“案例指南库”、“相似案例指南库”等“四库”,全面实施相似案例检索,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司法责任制,出台“四类案件”监督办法23条、审限管理办法37条,充分发挥院长监督管理职责,确保不准放权。加强审判监督,审结一审案件50.88万件,二审案件5.7万件,上诉、申请再审、再审案件1.06万件。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结抗诉再审案件53件,其中18件经改判发回重审。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9.97%,98.21%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后进行了利息判决。

深化诉讼制度和审判机制改革。深化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将试点范围从厦门、莆田、平潭扩大到全省,解决城乡赔偿差异,以更多实实在在的举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简化分流改革试点,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上升至16.76%,平均审期26.91天,为民事诉讼法修订积累了有益经验。启动法院审级功能定位改革试点,优化诉讼分流、功能分层和资源配置。深化司法公开民主,网上发布司法文书41.96万份,直播庭审15.69万场,全省8266名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7.83万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到63.13%。

扩大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纳入“数字福建”和“智慧政法”,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促进提质增效。推进福建法院统一案件监督平台建设,升级审判管理、电子档案、案款执行系统,加强审判执行无声可视化管理。打造司法集约化送达“185”模式,案件平均送达时间缩短9天左右,送达成本节约30%。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七项成果亮相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泉州中院“全流程在线同步办案模式”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深化司法救助管理,7家法院在全国法院第六届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中获奖。

5.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夯实忠诚的基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整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省委部署的“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干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福州中院建有“习近平法律思想学习宣传馆”。传承红色司法基因,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十个一”活动,以司法风采展现党的百年辉煌。出版了《法的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溯源》一书,播放了百集全媒体音视频系列节目《共和国的法治从这里来》。上杭法院“共和国法治摇篮”展厅入选首届“十大法治事件”福建省。加强典型引导,开展向潘东升、杨军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评选出30名“新时期福建法院典型”。全省法院285个集体、41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黄获评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获评福建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

全面提升能量。建立干警能力培养提升机制,出台“选、育、管、用”优秀年轻干部12条措施,充分发挥司法文明研究中心和全省31个实践基地的作用,着力打造司法人才高地,形成了以4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为带头人、26名省级专家型法官为主体的高层次审判人才梯队,首批遴选36名省级法院研究型人才。结合市县换届工作,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出台暖警爱警10条措施,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动力。继续完善“福建法问”平台,定期举办“福建法学课堂”,发布福建法学微课,线上线下举办培训班和专题讲座151场,培训6.83万人次。5个庭审、2个文书入选全国法院“100个优秀庭审”、“100个优秀裁判文书”。

治顽疾。坚持两批教育整改同步规划、上下联动、相互衔接,推动慢性病整改深入扎实。全省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1527项,全省法院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项目32项,解除群众后顾之忧,减轻基层负担。“小切口”针对性整治2014年痼疾,38个省级法院建章立制,5项理论成果、10项制度成果、14项实践成果入选省级教育整顿成果。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清风”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对慢性病进行精准监管整改,实现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中央第八督导组和省教育厅组织现场观摩。“清风”制度和开展顽症整治的做法得到了国家教育改造办的推荐,各省级法院先后四次在全国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加强反腐倡廉。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五位一体”责任制,整体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部分规定精神,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作风,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认真接受省委检查,抓好183项整改措施落实,完善28项体制机制。在7所中学开展司法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顽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利用“一网一微一刊”平台,不断深化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推进防止司法干预“三项规定”专项整治,出台禁止非法经营活动和规范离任员工职业行为的规定,运用“四种形态”查处违法违纪人员205人。

六、自觉接受监督,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执行全国人大决议,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审判工作,认真处理审议意见。接受福建省全国人大代表和台湾省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集中视察。全省法院代表提出建议121条,已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措施和成果。完善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庭、旁听庭审、参与调解和见证执行,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接受CPPCC的民主监督,邀请CPPCC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参与CPPCC组织的专题调研,如法治保驾护航的文化遗产保护、行政纠纷多元实体解决等。,省级法院受理委员提案79件。自觉接受监督、检察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化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接受人民法院监督员的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CPPCC、监委、检察院、NPC代表、CPPCC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保障全方位服务推动超越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快新福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在新的发展阶段仍有待提高;仍需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优化司法服务,促进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系统集成性、协调性和高效性有待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诉讼源头治理效率有待进一步发挥;队伍能力有待提高,人才培养有待加快,个别干警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有待不断巩固。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2022年主要任务

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的第一年。全省法院要以习近平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的党建精神,坚持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 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推动更高水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助力法治强省建设,为奋力谱写福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篇章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继续兴起“大学习”热潮,不断巩固扩大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筑牢政治忠诚的思想基础。开展“深刻认识‘两个建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悟性和政治执行力。自觉接受NPC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忠实履行职责,推动法院工作。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努力确保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全面加快。积极融入法治营商环境示范区和海斯中央法律事务区建设,落实RCEP知识产权保护新要求,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和文化旅游经济发展。提高涉外司法效率,推动设立厦门国际商事法院和国际海事法院,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完善生态正义一体化保护格局,构筑绿色法律屏障。落实司法惠台措施,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常态化开展打黑除恶,继续做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第三,要坚定人民立场,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司法服务。全面准确适用民法典,正确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维护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关口前移,切实解决执行难。定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活动,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打造跨域立案、诉非联动、诉源治理等优势品牌,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实施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新时代的司法更加有力、更加有温度。

第四,要提高改革的效率,更好地实现系统整合的协同和高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构建系统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和监督体系。有序推进法院审级职能改革试点,继续开展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试点。深化智慧法院建设,配合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完善全省法院网上办公办案平台,促进司法提质增效。

五要坚持从严主基调,建设高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以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为重点,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家国情怀浓厚、法律功底扎实的法院人才。牢记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坚持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过程,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清风”制度运用, 严格落实防止司法干预“三项规定”和新时期政法干警“十条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我们将在省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坚定信心,忠实履行职责,艰苦创业,奋勇争先,为谱写福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20大胜利召开!

总结:以上内容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的详细介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帮助和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