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向哪里复议呢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9 10:56:00

导读:行政复议向哪个部门申请,在哪里重新考虑行政复议?生活中,行政机关会对公民的某些行为作出各种行政决定,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这些行为可以分为有益的行政行为和累赘的行政行

行政复议向哪个部门申请,在哪里重新考虑行政复议?

生活中,行政机关会对公民的某些行为作出各种行政决定,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这些行为可以分为有益的行政行为和累赘的行政行为。公民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那么行政复议去哪里复议呢?接下来由探索网的小编为您整理内容。

I 行政复议哪里复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和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和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部门或者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

Iii)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4)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受理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联系?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对受到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侵害的行政相对人给予救济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在:

1、根据相同。都是以行政争议的存在为基础,用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2.目的和作用是一样的。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复习的对象基本一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诉讼都是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都需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只有复议机关才是行政机关,所以审查范围应该更广。同时,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以及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下列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行政复议而行政诉讼,旨在解决行政纠纷,而非民事纠纷。两者都旨在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4.条件是一样的。都是应用发起的活动。这两个过程的启动取决于对应方的应用。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1.不同的处理机构。行政复议不同于行政诉讼处理机关。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其行为性质的不同是由不同的办理机关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层级监督制度,是相对人的一种行政救济手段;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诉讼救济手段。前者由行政诉讼法即行政复议规范,后者由程序法即行政诉讼法规范。

3.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的范围大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须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不一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仅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除了行政行为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外,还包括侵犯受教育权和其他权利。

5.审查标准不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但审查标准不同。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此外行政复议法扩大了申请复议的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加全面的保护。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哪个行政复议申请部门和哪里行政复议重新考虑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去哪行政复议部门有帮助和参考。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