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房地产广告监管2021,德阳市 Market 监督管理局发布“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营销广告行为提示函”为进一步规范发布房地产广告,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5月9日,德阳
房地产广告监管2021,德阳市 Market 监督管理局发布“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营销广告行为提示函”
为进一步规范发布房地产广告,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5月9日,德阳市 Market 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条例》的规定,发布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营销广告行为提示函。
提醒函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发布单位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必须坚持房地产广告正确的政治、道德和文化导向,广告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严格广告审查,禁止利用重大政治活动进行商业营销和广告宣传,禁止设计、制作和发布政治敏感问题或社会敏感问题。
提醒函明确了房地产广告的13种禁止行为: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
2.房地产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好”等用语。
3.房地产广告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标明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不宣传赠送面积,不扩大面积,不标注卧室、阳台、飘窗等。作为礼物区。
4.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5.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应当具有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售、销售许可证明,必须载明开发企业名称、中介销售机构名称、预售或者销售许可编号等内容。,只不过只介绍了房地产项目的名称。无预售或销售许可证编号不得发布广告,项目A的预售许可证不得用于项目b。
6.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晰、比例恰当,不得以项目到达特定参照物所需的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7、房地产广告必须与实际相符。不夸大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介绍整体环境、美化项目时不玩“文字游戏”;不得对配套设施作出虚假承诺;不标榜精装修,实际交付毛坯;不要使用易混淆的术语;不要用其他项目的形象和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8.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如规划中或建设中的,应在广告中注明;不得误导和宣传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
9.房地产广告中标明价格的,应当明示为实际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规定的内容,必须明码标价。
10.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的描述和渲染不得违背良好的社会风尚。
11.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广告主可以为居民提供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12.房地产广告不得涉及各类定位问题;不得借重大政治活动搞商业营销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党旗、党徽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庆祝建党、建国、建军为名做广告。
13.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提醒函要求各相关单位完善广告体制机制,强化审查责任,加强学习培训。要求各有关单位在接到提醒函后,对房地产广告情况开展自查,逐一审查检查,认真查找广告审查发布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良苗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广告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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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 Market 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营销广告提示函”的通知及“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营销广告提示函”全文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房地产广告规范2021》德阳市Market监督管理局和《房地产营销广告行为提示函》进一步规范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房地产广告法规有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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