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2800缴费基数5000不一致,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4 14:38:42

导读:工资2800支付基数5000不一致。中昌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42股票简称:ST中昌公告编号:Pro 2021-072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工资2800支付基数5000不一致。中昌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242股票简称:ST中昌公告编号:Pro 2021-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当事人情况:公司子公司上海云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

●涉案金额:37765684.93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案件尚未诉讼,目前无法预测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利润的影响。

仲达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上海云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收到丽景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起诉状。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丽晶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清湖路43号711室1023室

法定代表人:天妃。

被告一:上海金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镇南路4268号2号楼J1882室

法定代表人:李群南(现变更为王霞)

被告:上海云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西恩路88号6号楼A区3053室

法定代表人:邓(现变更为)

(二)诉讼请求的内容:

1.判令两被告依据(2019)沪0115民初第89768号民事判决书,对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欠原告的未清偿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包括支付原告保理融资本金2800万元、融资利息35万元及逾期利息(本金28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计算。自2019年9月15日起至实际结清之日止,暂定起诉日8,710,684.93元),律师费损失70万元,保全费5,000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上述诉讼总金额为人民币37,765,684.93元。

(三)事实和理由

债务人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昌公司”)因拖欠创普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普公司”)的保理融资款,被创普公司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7月31日,法院作出(2019)沪0115民初第89768号判决,判令中昌公司支付创普公司保理融资本金2800万元,融资利息35万元,逾期利息(本金2800万元为基数,年利率15%,2000年至2000年计算)

判决生效后,中昌公司未履行判决约定的还款义务,创普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沪0115执3132号。

2020年10月16日,原告与创普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编号:ZC0011】,创普公司转让其全部债权(包括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律师费损失等。)给原告,以及附属于主债权的从属权利(包括房屋抵押权、股票质权等。).2020年10月20日,原告按照约定向创普公司支付了债权转让款。2020年10月30日,原告将《债权转让通知书》通过EMS邮寄给所有债务人和担保人,告知其债权转让事宜。2021年8月12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沪0115执一第134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原告为(2021)沪0115执3132号案申请执行人,即原告对中昌公司享有基于(2019)沪0115民初第89768号判决的全部债权。

2021年8月25日,为保证(2019)沪0115民初第89768号判决的全面执行,两被告自愿与原告签订担保合同,约定两被告基于上述判决自愿对中昌公司到期未向原告支付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判决应付的本金、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独立债权到期之日起5年。合同还约定,任何争议由嘉定区人民法院管辖。

担保合同签订后,中昌公司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要求两被告履行担保义务,但两被告拖延清偿债务。昌公司及其担保人至今未向原告清偿任何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原被告签订的担保合同合法有效,两被告应当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担保义务。现(2019)沪0115民初第89768号生效判决已确认主债务数额,被告对清偿中昌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本次诉讼的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凌云为董事长、聘任总裁的议案。李群南不能继续履行董事长职责,无权对公司相关事项(包括投资、担保等)进行决策和批准。).

2.发现诉状中提及的上海云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科”)、上海金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彩”)、丽景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景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签订的《保证合同》未经公司审批。担保合同

3.李群南作为公司董事,自行签订担保合同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公司监事会已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问询,要求其及时纠正。李群南至今没有给出合理的答复。

4.经公司核实,李群南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公司(指定联系人为李群南)于2021年3月15日与北京市龙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龙安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合同,委托龙安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其他大额应收账款事项、公司所欠大额债务及公司经营活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公司合法利益。同时,2021年7月28日,公司按合同约定向隆安律师事务所支付法律服务费100万元。本次诉讼中,隆安律师事务所还作为原告丽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对上海云科、上海金彩的财产进行诉前保全。在安陆律师事务所与本公司的法律服务关系期间,在本案中代理丽晶公司的行为已明显构成利益冲突,违反了《聘请律师合同》的相关约定和实务中关于利益冲突的限制性规定。

5.本次诉讼冻结了上海云科和上海金彩的部分银行账户,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公司将积极应诉,严格规范内部控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本公告诉讼对公司当期或未来利润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结果尚未得出,目前无法预测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仲达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工资2800支付基数5000不符,以及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工资2800支付基数5000有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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