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了刑事案件 是怎样的最新处理流程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指控侵犯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立案侦查、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
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了刑事案件 是怎样的最新处理流程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指控侵犯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立案侦查、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以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刑事案件 是怎样的办案流程呢?刑事案件每个阶段的处理周期是多少?刑事案件你应该怎么防守?浙江太行律师事务所徐明良律师分析。
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要经过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调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允许刑事拘留。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接受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申诉和控告代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情况。
公安机关被拘留人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脱逃、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审批时间可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发来的批准逮捕书后七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公安机关,并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对需要继续侦查,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聘请的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应当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此外,还应写出起诉意见,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审查和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自公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试用: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如果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副本或者照片,应当决定开庭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外,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审理第一审案件。
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该案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审判中,辩护律师为被告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作出判决,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经审理,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律师徐明良补充道:
刑事案件每个阶段的处理周期是多少?
(一)强制措施的期限
1.传唤和拘留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天,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控停留时间,停留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调查和拘留的期限
1.犯罪嫌疑人被捕后不超过2个月的;
2、案情复杂,期限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可以延长2个月;
4.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延长期限后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5.如果发现其他重要犯罪,期限重新计算。
(三)审查起诉的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管辖变更的,从变更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限两次,每次为1个月;
5.受害人对起诉决定的申诉是在7天内;
6.7日内,被告人对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项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提出的申诉。
(4)审判持续时间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在特殊情况下,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变更管辖的,从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并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应当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
3.第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在特殊情况下,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徐明良:中国百强大律师,中国法律逻辑专委会委员,《审案的逻辑艺术》主编,中国超协调智能数学研究所常年法律顾问等;以创新论辩为特色,擅长逻辑与论辩、演讲,思路独特,出奇制胜。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刑事案件的最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流程和办理流程是怎样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手续有所帮助和参考。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