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正荣地产控股:因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收到监管警示函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0 22:28:18

导读: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郑融地产控股:收到监管警示函延迟披露2021 报告郑地产IC资料图9月26日,06158.HK郑融地产旗下的郑融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融地产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郑融地产控股:收到监管警示函延迟披露2021 报告

郑地产IC资料图

9月26日,06158.HK郑融地产旗下的郑融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融地产控股”)发布公告。9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许可[2022]155号)、《关于对郑融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关于2021年报告延迟披露的行为,公告显示,郑融地产控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H20郑融2、20郑融03、H21郑融1在上交所上市,2021年仍存续,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的报告。2022年4月28日、2022年6月28日,公司两次发布《关于延迟披露2021 报告的公告》。

对于发行原因,上海证监局表示,郑融地产控股的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司信用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22号)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并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十八条规定,上海证监局对公司出具了警示函,并于2022年9月19日向公司下达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许可[2022]155号)。

公告显示,郑融地产控股已于2022年8月1日披露公司债券2021年报告。

郑融地产控股表示,上述公司被采取的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披露公司债券2021年报告,目前尚未发现对“H20郑融2”、“20郑融03”、“H21郑融1”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摘要:以上内容为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郑融地产控股:2021年报告因延迟披露收到监管警示函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大家了解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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