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和抵押的区别举例,简述如何区别抵押和质押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2 16:54:45

导读:抵押与质押的区别:(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以区别为例,简述如何区别抵押、质押。

与质押区别:

(一)抵押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标的物是动产和权利。

(2)抵押财产未被转移和占用;物品的转移和占有。

(3)当事人自愿申请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者权利证书交付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总结:以上内容是质押和抵押的区别例子,简单详细介绍如何区别抵押和质押。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能帮助你了解质押和抵押的区别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