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官网,唐山卫健委工作人员集中解答计划生育问题:生育登记、出生医学证明这样办理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0 21:58:01

导读:河北省计划生育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唐山卫健委工作人员重点回答计划生育问题:出生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是这样办理的。日前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走进唐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对

河北省计划生育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唐山卫健委工作人员重点回答计划生育问题:出生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是这样办理的。

日前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走进唐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对公共服务热线(12345)受理的部分计生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通过梳理热线数据,公众比较关心的是出生登记卡网上办理、出生登记卡是否有效、出生证补领等问题。

●办理出生登记

出生登记通常是指第一个或第二个孩子的登记。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我们现在处理的不是出生证,而是出生登记卡。出生登记提倡在孕期办理。对已经生育第一个或者第二个子女,未及时办理生育登记的,可以补办。

首次办理和补办出生登记卡,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并填写承诺书,简称“两证一诺”。

出生登记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由工作人员发放出生登记卡;二是登录网上服务大厅,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注册。具体流程是登录河北省计划生育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唐山,进入河北省唐山城市计划生育网上服务大厅,然后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操作。

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第一胎或二胎的出生登记没有有效期。但办理出生登记后出现各种原因流产或引产的,需要注销出生登记卡,然后可以重新办理出生登记。

●办理再生育证

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且愿意再生育的(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的;已婚夫妇再婚前共同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前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但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已婚夫妇)可以申请再生育。

再生育证明应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生育子女的户口页、婚育状况书面承诺,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审批。符合《条例》规定的生育条件,但未办理《生育证》的,不予补办。

●产假和护理假的时间

关于产假和护理假的时间,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产假延长60天,即98+60=158天。并给予配偶十五天的护理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出生医学证明要及时出具。

工作人员介绍,在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新生儿,会由该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的监护人应当在新生儿出生后30个工作日内,凭出生医学证明出具首次出生登记表和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发证机构办理。新生儿出生后应尽快处理。超过30个工作日的,需提供助产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超过一年

以上的,需提供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公告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

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原则上不更改证明中记录的信息。所以新生儿监护人在办理之前要确认孩子的姓名。另外,信息填写完毕后,家属一定要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再发放。

●●出生医学证明怎么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丢失、被盗或其他原因丢失的,需要补办。更换应当由当事人向生育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妇幼保健机构提出申请,并准备以下资料:

1.《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表》;

二、原发证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和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3.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由当事人或监护人签字并按手印的《出生医学证明》中的丧失承诺声明;

5.新生儿未落户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新生儿未落户的证明。

(赵岩都市报冀东版记者齐鑫)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官网河北省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的详细介绍,唐山卫健委的工作人员解答计划生育问题:出生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你能知道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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