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房产,领导干部有这15种情形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5 15:24:45

导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指定的属性,领导干部有这15种情形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四条明确领导干部的晋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指定的属性,领导干部有这15种情形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四条明确领导干部的晋升可以上可以下,重点是解决下的问题。根据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纪、组织、辞职、任期、退休等相关制度规定。,畅通下面干部的渠道。

《规定》主要规范对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不能担任现任职务主要是指一个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该职务的要求不符,不宜继续担任该职务。《规定》第五条规定了15类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人员:

1、政治能力不太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理解力和政治执行力,与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工作的落地和实效存在明显差距;

2.在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理想信念动摇、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起考验;

3.责任感和奋斗精神不强,在关系党和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关键时刻临阵退缩。,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风险考验时消极逃避或应对不力;

4.政绩观存在偏差,不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发展新阶段,完整准确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构建发展新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无所作为,无序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5.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软弱涣散,自行其是,不执行或擅自改变组织作出的决定,造成领导班子无原则纷争,或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破坏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的;

6.组织观念淡薄,不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分配、调动、传达决定的;

7、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精神状态差,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对人民群众的迫切困难和忧虑不用心,不尽力,耽误工作,耽误事业发展;

8.领导不力,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未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重大战略、重要改革和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分管工作长期落后或出现较大失误;

9、违法决策或决策论证不充分、不周密,造成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坏、公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

10.作风不严不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

11.品行不良,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12、因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按照有关规定需要组织调整的;

1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票数不足三分之二,确定为确实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

14、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1年的;

15.其他情形不适合现在的岗位。

按照规定,出现这些情形中的一个,要及时调整。

《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CPPCC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其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综合新闻广播

来源: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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