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官方公告!它涉及个税3月28日,国务院发布通知,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通知,纳税人与照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官方公告!它涉及个税
3月28日,国务院发布通知,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纳税人与照顾婴幼儿和3岁以下儿童有关的费用,将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由双方扣除50%的扣除标准。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改变具体的扣除方法。
3周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中涉及的保障措施等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如何享受这一政策?
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次月发放工资时补充;如果平时不扣工资,或者不为用人单位工作,也可以在次年汇算清缴时进行补充扣除。
比如,纳税人的孩子出生于2021年10月,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就有资格享受专项附加扣除。4月份,纳税人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用人单位,单位可以在4月份发放工资时为纳税人申报1-4月份累计的4000元专项附加扣除。
据国家税务总局记者了解,为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红利,税务机关已做好各项准备,专项扣除申报系统功能将于今日升级。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如果不方便自行填写,也可以将相关资料提交给用人单位填写。
为了获得更好的申报体验,建议纳税人自己选择合适的时间准确申报,不要在最近几天急于申报。
需要提醒的是,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在当前2021 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申报。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总了纳税人2021年的所得和扣除信息。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开始实施,因此无法将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到目前的2021 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
来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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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南日报
总结:以上内容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正式公布!对于个税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你了解个人所得税 暂行办法专项附加扣除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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