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9 10:48:03

导读:详细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合同 of 经济补偿图片来自网络。雌三醇环戊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答:不需要!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

详细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合同 of 经济补偿

图片来自网络。

雌三醇环戊醚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答:不需要!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注意,提前通知时间只有3天,不是30天。

法律赋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选择就业的自由,方便其考察是否适合用人单位。

劳动者一旦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或工作内容不适合自己,只能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通知”不要求书面形式,口头通知也是可以的。

如果员工主动辞职,雇主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Q2

用人单位只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就可以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

答:不需要提前通知。

解析:

用人单位能否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不是以履行预告的时间作为辞退条件,而是以法定的辞退理由为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时对提前通知时间没有要求,但用人单位必须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雇主需要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员工在试用期内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录用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Q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

答:是的!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只要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作出真实表示同意,双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协商,无需事先通知。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n(n指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下同),而不是n+1。

Q4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答:不需要!

解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

雇主没有提前通知的法律义务。

当然,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最好在合同到期前一定时间通知劳动者,让劳动者做好再就业准备,以免过于突然,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

另外,劳动合同中对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有明确约定的,需要按照约定执行。

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而非n+1。

Q5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答:不需要!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雇主未能履行其法定义务,雇员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但在实践中,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有主观故意、有争议的计算等不同的原因。

如果不存在用人单位主观故意拖欠或者克扣劳动报酬,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很难获得裁决机构的支持。

因此,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最好提前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在合理时间内补足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用人单位未能给出合理解释或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缴费经济补偿,标准是N,不是n+1。

Q6

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可以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后实施裁员,也可以在多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后实施裁员。

答:没有!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总人数1/10以上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提前30天说明情况、听取意见”是法定程序,用人单位不得以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

用人单位在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后,需要将裁减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后,方可实施经济性裁员。

请注意,虽然该报告未获批准,但它不只是为了记录在案。

行政部门收到企业的削减计划后,如发现计划不符合法律规定,将责令企业改正。

因此,举报行为在性质上相当于“审批”。

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仍然是N,而不是n+1。

Q7

劳动者严重违纪或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后。

答:不需要!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纪或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终止是即时的,不需要事先通知。

由于劳动者的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解除劳动合同。

Q8

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答:不需要!

解析: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对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提前发出书面通知,没有强制性要求。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可以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特别是聘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除了支付二倍工资外,用人单位还需要与劳动者补办书面劳动合同。

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无视补充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直接解除劳动关系,是典型的违法解除行为。

劳动者拒绝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提前通知的义务。

此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缴纳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通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Q9

用人单位无过错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答:没必要!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不能胜任工作且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虽然劳动者没有过错,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

根据法律,雇主不必提前30天通知工人。如果雇主未能提前30天通知,它可以选择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替代,这被称为“代雇主支付”。

提前30天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而不是劳动者有选择权。

用人单位选择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

用人单位选择“通过支付方式支付”时,由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缴费标准为n+1(1为通过支付方式支付)。

除三种无过错解除情形外,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不存在支付n+1的情形。

资料来源:51社保法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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