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能离掉吗不出庭就不能离婚。如果用一部电视剧来描述夫妻关系,你在形影不离的时候可能是在表演《浪漫满屋》,在离婚的时候可能是在表演《礼遇》。那么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能离掉吗不出庭就不能离婚。
如果用一部电视剧来描述夫妻关系,你在形影不离的时候可能是在表演《浪漫满屋》,在离婚的时候可能是在表演《礼遇》。那么离婚有什么“禁忌”吗?关于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自以为是的“小聪明”会有“副作用”吗?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感受一下。
案例简介
原告唐女士诉称,她与被告王先生经人介绍,自由结婚。婚后两人关系尚可,但自从女儿出生后,双方频繁发生冲突和争吵。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不离婚,王先生没有出庭。此后,两人一直分居,互不联系。故唐女士再次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与王先生离婚,女儿由唐女士抚养,王先生负责抚养。
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先生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也未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
法庭审判
法院审理查明,婚后,唐女士与王先生经常因琐事争吵,唐女士离家出走,与王先生分开居住。唐女士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后,双方仍未和好,此后一直分居。
法院经审理认为,唐女士两次起诉离婚,经传票传唤的王先生未到庭应诉,也未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自法院一审判决不离婚后,双方仍互不联系,说明没有联系,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如果夫妻关系继续名存实亡,对双方来说都是痛苦的。故法院依法批准了唐女士的离婚申请。最终,法院判决唐女士与王先生离婚,婚后女儿由唐女士抚养,王先生支付相应抚养费。
法官的解释
婚姻有很强的个人属性。虽然夫妻之间的纠纷往往集中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上,但婚姻的解除并不能等同于一般财产关系的解除。所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原则上法律都是要求夫妻双方亲自参与处理相关事宜的。
《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除不能表达感情的以外,我仍然应当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些规定是基于身份关系的特殊性,用于保证离婚判决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合理程序。
但上述规定并不等同于必须被告到庭才能作出离婚判决。实践中,有的被告人误认为只要不出庭就不能结婚,或者明明没有感情却拖延对方,接到法院传票后故意不出庭。
其实从1980年的婚姻法开始,就基本明确了“感情破裂”是判断离婚的标准。夫妻关系是婚姻的基础,离婚纠纷的出现可以归结为双方关系的变化。如果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婚姻已经名存实亡,应当依法解除,而不应硬性将双方是否亲自参加诉讼作为必要条件。一般来说,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好的可能性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
《民法典》第1079条还增加了“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即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已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篇文章充满了对以往司法经验的总结。根据该条,第一次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后,夫妻继续分居一年,未尽义务。但如果夫妻一方再次提起诉讼,说明夫妻关系恢复的机会渺茫,其中一方决心解除婚姻关系。本案应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当事人陆续提起离婚诉讼的行为,也表明他们致力于在近期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从尊重婚姻自由、维护家庭和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角度考虑,法院也应准予离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图片来自网络)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第二次离婚诉讼对方不出庭能离掉吗的详细介绍,离婚要出庭才能判决。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能离掉吗有所帮助和参考。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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