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来的短信,女村民15年前买地建房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2-11 13:42:19

导读:国信短信来自信阳律师事务所,女村民15年前买地建房。杜南的荀女村民没有宅基地。15年前,她从村子里买了块地村民用来盖房子。现在因为原土地出让方的儿子提出异议,她被排除在确

国信短信来自信阳律师事务所,女村民15年前买地建房。

杜南的荀女村民没有宅基地。15年前,她从村子里买了块地村民用来盖房子。现在因为原土地出让方的儿子提出异议,她被排除在确权名单之外。争议应该如何解决?家住珠海南屏十二村的何女士近日来向南都记者求助,称自己已经被这件事困扰了三年。

事件另一方土地出让方的儿子何某杰回应称,父亲早年卖地时,没有签字,也不知道。律师表示,农村宅基地流转等纠纷可以向镇政府反映,镇政府会先界定。

何女士前面的那栋楼,是她十几年前在我们村村民买地后建的。

何女士:买地盖房已经十几年了,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何女士反映,自己在珠海南屏镇12村村民出生长大。早些年,这个村村民每家每户都有宅基地,但因为她是女的,虽然在这个村定居生活,但她没有宅基地,只按股份分红。长大后,她提出把宅基地分给村里。但当时的村干部说,宅基地分了以后,她只能给村里钱/[/]。

“在征得当时村干部同意后,2006年,我们以18万元的价格从我们村另一位何姓村民手中买下了一块面积约110平方米的村集体自用土地。”何女士和丈夫冯先生说,他们当时买的地只是一间小平房,周围堆满了垃圾。为了怕以后纠纷,他们还特意问了何姓/【当时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十二村已经改造成了十二村社区,但社区负责人还是原来的村干部。当时给他开了一个盖有社区公章的书面证明。在协议齐全、村里同意、没有纠纷的情况下,他如约支付了全部购地款,盖了一栋五层小楼,一直沿用至今。

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何女士向南都记者提供了其2006年购地的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拥有100平方米私有土地并加盖南屏镇十二村社区居委会公章的书面证明。

何女士提供的一份居委会盖章的证明。

十几年后,在村里确权的关键时刻,何女士遭遇了一场意想不到的风波。何女士介绍,2018年,村股份合作社发布了待确权房屋名单。它原本在列表上,但后来被删除了。经过一番打听得知,早年卖地的何姓村民之子何某杰在父亲去世后突然提出异议。村股份合作公司以有争议为由,将他的名字排除在待确权房屋名单之外。

何女士反映,当初买地的时候,何、妻子、两个儿子都签字同意了。

“我们多次试图找何某杰了解情况,对方都不肯见,也没说为什么当年和父亲家人签了卖地合同,现在却突然反悔?反对的依据是什么?”何女士和丈夫冯先生不解地说,法律明文规定,允许村民将多余的宅基地转让给没有宅基地的村村民,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转让是合法的。它合法买地,有协议,有社区证明。现在,仅仅因为卖地人的儿子没有理由不同意,他就无法确认权利。事发后,村里没有组织协调,投诉人也没有再见面。他自己的事情拖了好几年。至今不知道该找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被迫向媒体求助。

土地出让方的儿子:他爸卖地的时候没有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

针对何女士的说法,事件另一方何某杰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回应称,自己一直对卖地心存疑虑。他父亲卖地的时候在外地打工,回来了解了一下。他当时没管,也不太了解卖地的具体流程。现在他不知道该问谁,但是他卖地的时候,那块地不是荒地,上面有几间平房。

针对何女士的反映,买地时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有她的签名和手印。何某杰予以否认,强调自己没有签字,没有签任何协议,没有签任何名字,也很奇怪为什么协议上有自己的名字。他怀疑协议有问题,但他承认父亲卖地后,作为儿子虽然有疑问,但并没有问父亲。

何某杰还说,据他所知,村里有村民土地被卖了,现在至少有十几二十个人面临纠纷,还没有解决。与何女士的纠纷如何解决,要看以后other 村民怎么处理,再做决定。“我们会跟着大众,看大家怎么处理”。

对于上述说法,何女士和丈夫冯先生予以反驳,称这个村还有争议,就是村里村民把宅基地卖给了外地人和其他城镇居民。像她自己,因为没有宅基地,只是通过合法交易从本村村民买的地,和上述情况有本质区别。

十二村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人:建议双方采取法律手段。

何女士16年前从这个村村民买的宅基地。合法吗?为什么被排除在待确认权利清单之外?记者就此采访了珠海经济特区第十二家村股份合作公司的负责人郑先生。

对方表示,之前公布的名单只是政府确权前的调查,名单是公示的。任何异议都可以提出。何女士也给她看了购地协议,但据(何某杰)反馈,何女士当年是从父亲手里买的地,子女也没有签字。何女士认为(何某杰等。)已签署协议,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看法院怎么判,签的协议是否成立。因为他当时不是村干部,没有到场见证,也不是鉴定机关,所以无法判断真伪。“我无权下结论,双方可以走法律途径,法院怎么判我们就怎么执行。”

律师:农村宅基地等流转纠纷可由镇政府界定。

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如何解决?一旦发生纠纷,土地出让和受让双方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信杨鑫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书权表示,何女士遇到的问题,其实就是城中村村民遇到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经村民组织同意,土地可以在村集体组织内部村民之间流转。如果当时是村委会封的,完全没有问题。但由于城市发展,村变成了城中村,村集体变成了社区。后来被居委会封了。但是,居委会能管理宅基地和宅基地的流转吗?建议当事人先找南坪镇政府和上一级区政府。对于城中村由村改居委,居委会能否履行村委会的相关职能,在界定之前,当事人直接去法院起诉,可能不会受理。

广东品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同一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宅基地转让是合法的,何女士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应是有效的,合同的效力不因土地转让人死亡而改变。现在土地出让方后代提出异议,导致何女士难以确权。但由于类似案件的可诉性尚不确定,建议何女士可以先向当地镇政府反馈。

南都记者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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