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特别管辖地民事诉讼地域(二)-合同的管辖地案件合同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辖可分为一般合同案件和特定合同案件两种情况:1.一般合同案件由合同履行地和被告
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特别管辖地民事诉讼地域(二)-合同的管辖地案件
合同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辖可分为一般合同案件和特定合同案件两种情况:
1.一般合同案件由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让我们集中讨论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1.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
(2)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A.如果争议的标的物是支付货币,收到该货币的地点应为合同履行地。
B.房地产交付的,房地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C.交付其他标的的,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注:此时,合同的履行地必须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合同的性质来确定。
例如,在一个货物买卖合同案件的纠纷中,如果卖方作为原告起诉买方要求付款,卖方就是收款方,卖方是收款方的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
如果买方作为原告起诉卖方交付货物,而卖方作为履行义务的一方,其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特定合同中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一)即时结算的合同,交易地为合同履行地。
(2)财产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的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利用信息网络订立的销售合同,
A.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B.标的物以其他方式交付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专用合同案件管辖条款。
1.保险合同案件由保险标的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1)财产保险合同案件中,保险标的为运输工具或者在途货物的,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地、运输目的地和保险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
(2)在人身保险合同案件中,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2.因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始发地、目的地或者住所地法院管辖。
注:法律规定的特殊地域管辖并不排除一般地域管辖,即无论何种特殊地域管辖案件都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以及民事诉讼专地域(二)—合同案件管辖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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