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官网,湖北高院发布通知:5月6日,[/K1/]诉讼服务场所将重新开放。5月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
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官网,湖北高院发布通知:5月6日,[/K1/]诉讼服务场所将重新开放。
5月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产复产工作的部署,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我院决定自2020年5月6日(星期三)起恢复诉讼服务场所开放,各业务科室恢复正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诉讼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大厅办理诉讼事项时,请自觉遵守我院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示“绿码”,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消毒、信息登记等防疫工作。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大厅。请及时到医疗机构确诊。
二、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诉讼事项处理完毕后尽快离开医院,避免人员聚集。
三。倡导诉讼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网上、邮件服务,倡导公众选择登录中国法院审判公开网观看公开庭审。
四。法院继续通过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 (http://www.hbfy.org)、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互联网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服务平台等线上手段开展立案、调解、审判、送达工作。继续通过12368服务热线开展查询、咨询等诉讼事项。
5.收到法院传票和出庭通知书的诉讼当事人、律师和其他参加人,以及经法院准许参加庭审的人员,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传票和出庭通知书参加庭审。进入法庭前,需要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要求进行防控检测。请为所有庭审参与人预留足够的时间,并配合法庭值班人员。当事人、律师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仍处于隔离状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
(湖北之声记者李丹琼通讯员梁)
总结:以上内容为官网湖北庭审服务网详细介绍,湖北高院发布通知:5月6日日起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场所。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大家了解湖北法院诉讼/[/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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