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和受害人区别举例,一文讲清!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2-07 17:54:19

导读:受害者和被害者区别比如说,说清楚!区别的伤害鉴定和伤残鉴定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所特别说明:凡注明“出处”或“转自”的作品均为自媒体转载,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

受害者和被害者区别比如说,说清楚!区别的伤害鉴定和伤残鉴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所特别说明:凡注明“出处”或“转自”的作品均为自媒体转载,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不代表本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删除。

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经常会问这个问题:“我受了轻伤,他应该赔偿我多少钱?”或者“我被对方评了八级伤残。对方一定要判刑吗?”前者想基于伤残等级要求对方赔偿,后者想基于伤害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可见大部分当事人都不知道什么是伤害鉴定,什么是伤残鉴定。简单介绍一下伤害鉴定、伤残鉴定的区别以及与伤残相关的鉴定。

伤害鉴定,

又称伤害程度鉴定,是指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种伤害因素对人身伤害的分级,伤害的严重程度为鉴定以判断是否构成重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和轻伤。

伤残鉴定,

是程度和劳动能力的伤残鉴定,是指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种损伤(疾病)后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功能障碍所对应的分级,后遗症严重程度和相关劳动能力为鉴定。

I 鉴定,伤残鉴定的伤害区别

1.不同的适用范围

伤害鉴定,

适用于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伤害鉴定结论多用于确定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伤残鉴定然后

适用于民事案件,伤残鉴定结论多用于确定民事责任。

2.鉴定不同的机构

伤害鉴定

是公安机关鉴定机构鉴定进行的。

伤残鉴定

一般是当事人自己或者向法院申请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3.鉴定时机不同

受伤的鉴定机会鉴定:

1)如果原伤为主鉴定基础,可以在伤鉴定后进行;2)如果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是主要鉴定依据,应在内科治疗结束,伤情稳定鉴定后进行。

伤残鉴定计时:

伤残 鉴定的程度需要鉴定人治疗且伤情稳定(根据不同伤情类型确定鉴定的时机,普通情况一般为伤后3-6个月)。

4.技术标准不同。

伤害鉴定

基于技术标准《人体伤害程度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伤残鉴定

技术标准如下:人体伤残等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工作性鉴定劳动者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GB/T 16180-2014)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的适用于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发生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的鉴定程度。

5.分级不一样。

损坏程度分级:

重伤(包括ⅰ级和ⅱ级)、轻伤(包括ⅰ级和ⅱ级)和轻伤。

残疾程度分级:

分为10个等级,从1级(100%人残率)到10级(10%人残率),每个等级的人残率相差10%。

二。其他与伤残 鉴定相关

1.护理依赖性评估

护理依赖:

患有身体伤残或精神障碍的人,在接受治疗后,仍然需要他人的帮助和照顾,以维持正常的日常生活。

护理依赖:

躯体伤残或精神障碍者需要他人照顾的工作量可分为完全、大部分和部分照顾依赖。

鉴定时序:

伤残人员身体护理依赖程度的评估应在本次伤情治疗结束后进行(评估时机根据不同伤情确定,一般为伤后3-6个月,具体情况由鉴定人判断);精神障碍的护理依赖性评估应在治疗一年后进行。

技术标准:

《人身伤害护理依赖评估》(GB/T 31147-2014)

2.损失工作、护理和营养的时限评估

延期工期:

根据临床医学的一般原理,经诊断和治疗后,人体痊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的时间。

哺乳期:

人体受伤后,在医疗或功能康复期间生活难以自理,全部或部分需要他人帮助。

营养期:

人体受伤后,需要补充必要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加快受伤后的恢复时间。

鉴定时序:

由外伤直接引起的损伤或确实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应进行诊断和治疗,直至临床医学通用原则所认可的症状和体征稳定(评估时机根据不同损伤类型确定,一般为伤后3-6个月鉴定,具体情况由鉴定人判断)。

技术标准:

《人身伤害延期工期、哺乳期和营养期评定标准》(GA/T 1193-2014)

三。预防措施

1.伤害程度鉴定,伤残度鉴定如果是针对活体伤害,一般需要鉴定人去鉴定机构体检;

2.如涉及专项检查,则鉴定人员应配合鉴定机构的检查。

四。受害者拒绝做鉴定怎么办?

问:伤害鉴定是否需要受害者在场?如果受害人拒绝做鉴定,可以根据诊断证明做鉴定吗?

答:公安机关在办理伤害案件时,应当鉴定人身伤害程度。符合即时伤害鉴定条件的,由鉴定机构在受委托后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伤情复杂,不符合即时鉴定条件的,自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因伤情复杂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暂时难以开展鉴定的,应当在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的意见。人身伤害鉴定由法医进行。至于被害人的伤情鉴定,一般的方法是法医进行活体检查,也就是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检查。此外,由于条件限制或丧失其他检查机会,可采用书证检查的方法,即根据检查病历、影像、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等得出鉴定意见。具体可以咨询鉴定机构的法医。

如果受害人拒绝鉴定需要伤害的情况,可以对其进行沟通劝说,告知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无正当理由仍拒不配合的,记录相关信息,视为拒绝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医认为可以采用书证检查,可以根据现有的病历、影像、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等,得出鉴定意见。不能达成明确鉴定意见的,可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相关审查结论。

总结:以上内容只是受害者和被受害者区别的例子。一文说清楚吧!伤病鉴定和伤残鉴定 区别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受害者和受害者区别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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