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案件汇总汇编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第1-6期2022 裁判《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年第1-6号案例裁判摘要汇编“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是典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案件汇总汇编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第1-6期2022 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22年第1-6号案例裁判摘要汇编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是典型的裁判适用各种法律、解释审判案例的例子,官方精选整理。2022年公布6期(第4期未公布案件),共18件,其中民事案件9件,行政案件5件,知识产权案件4件。本文对这18例公报病例的裁判摘要进行了总结和推送,以供参考。
我“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年第6期(共310期)
1.饶国立与江西省监狱管理局物资供应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法宝引用代码:CLI。C.418884584]
[裁判摘要]违反行政法规一般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违反行政法规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经鉴定机构鉴定存在严重结构隐患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危险房屋出租给酒店管理。如果危及不特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则属于损害公共利益、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依法认定租赁合同无效,根据双方的过错确定双方的法律责任。
2.黄明与陈启玲、陈泽峰、福建全峰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法宝引用代码:CLI。C.418884585]
[裁判摘要]抵销权的行使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同时为多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无实际财产可供清偿他人债务,债务人主张通过转让申请执行人享有的执行债权抵销债权人的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主动债权的取得,防止主动债权变相取得优先受偿,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在债权人为债务人的执行案件中,债务人的被执行债权仍应通过参与分配实现,以遏制恶意抵销,维护债权公平受偿的私法秩序。
3.昆明欧克商贸有限公司、熊志敏、李长友等股东资格纠纷【法宝引用代码:CLI。C.418884598]
[裁判摘要]名为股权转让,但转让各方之间的资金交换是借贷关系,存在一些不享有股东权利的特征,如以清偿债务作为股权返还的条件,转让后受让方未接管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表示了担保意向等。应认定为股权转让担保,股权转让担保人只是名义上的股东,并不实际享有股东权利。股权转让担保人请求确认自身股权的,应予支持。被担保债务清偿前,股权转让担保人请求以其名义变更股权登记的,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在处理股权转让担保纠纷案件时,应当注意审查相关合同的具体约定,准确认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注意质押担保的法律要求准确识别股权转让担保,是否转让公司经营权不是必要条件;关注涉及公司经营权转让的案件,综合考虑被担保方的投资和经营贡献、市场情况等因素,妥善处理因经营损益、股权价值变动等引发的纠纷。运用利益平衡原则。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年第5期(共309期)
1.因濮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起诉河南省濮阳市城市管理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确认行政协议无效【法宝引用代码:CLI。C.418884594]
[裁判摘要]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的目标,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燃气管道特许经营协议作为政府特许经营协议,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和契约性。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效力认定案件,既要审查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无效案件,又要符合相关民事法律法规对合同效力认定的规定。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临清新银河实业有限公司、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宝引用代码:CLI。C.418884600]
[裁判摘要]债委会会议纪要是债委会集体意志的体现,是债委会各成员单位的真实意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各成员单位应当遵守。如债委会成员承诺与其他成员一致行动,不单独或与其他当事人共同处分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起诉、查封、出售、拍卖、扣划等。)除经债委会同意外,在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该债权。
3.江苏中讯数码电子有限公司与山东比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法宝引用代码:CLI。C.418884603]
[裁判摘要]行为人在事先知道争议商标被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情况下,先注册争议商标而取得的商标权不具有实质上的正当性。对在先使用人许可的关联方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应当认定为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上海杨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宝山区杨航镇北宗村村委会(法宝引用码:CLI。C.418884606)
[裁判摘要]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资产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企业被征收后的补偿也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未经村民会议授权,村民委员会擅自签字承诺将村集体企业的部分财产份额或者企业被征收后的部分补偿份额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该承诺或者协议无效。
5.郑诉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法宝引用代码:CLI。C.418884608]
[裁判摘要]被保险人将约定目的为“非营业性个人”的保险车辆出租给他人,并允许承租人通过网络转租给不特定的使用人,属于以取得租金收入为目的的商业使用,改变了保险标的的用途,超出了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属于《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
6.王治国诉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案【法宝引用代码:CLI。C.418884611]
[裁判摘要]员工的家庭住所与工作地点相隔两个城市。在法定节假日或者约定的休息日,职工在城市间通勤的合理时间内往返两地的合理路线,应当认定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
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年第3期(共307期)
1.慈溪市博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永康市连岳工贸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侵权纠纷【法宝引用代码:CLI。C.410753968]
[裁判 Abstract] 1。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平台内经营者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请求判令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恢复链接和服务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综合考虑平台内经营者的请求是否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恢复是否会对平台内经营者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如果恢复可能对知识产权权利人造成的损害会超过维持相关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造成的损害,恢复是否会损害公共利益,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恢复的情形等。,做出裁决。人民法院裁定恢复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撤销原措施。
2.平台内经营者提出前款行为保全申请的,应当依法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平台经营者在终审判决作出前,不得从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的收款账户中提取一定金额作为担保。这个金额可以是平台内经营者的侵权利润,即被控侵权产品的单价和利润率,涉案专利对产品利润的贡献率,以及电商平台取消相关措施后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2.湛江市西强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编制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争议案【法宝引用代码:CLI。C.410753982]
[裁判摘要]就城市总体规划的可诉性而言,总体规划内容的实施仍具有不确定性,只能借助详细规划尤其是修建性详细规划来实施,需要“一书两证”来具体化。当事人认为总体规划的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通过对总体规划实施性详细规划特别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议程序、核发或不核发“一书两证”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程序寻求救济。对总体规划的监督可以通过《城乡规划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民主审查程序进行,也可以通过专业判断和公众参与进行,但不适合通过司法审查程序进行监督。
四。"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年第2期(共306期)
1.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夏普有限公司等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法宝引用代码:CLI。C.410379339]
[裁判 Abstract] 1。在确定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纠纷的管辖时,可以考虑当事人对涉案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的意愿范围、许可谈判涉及的标准必要专利的授予国和分配比例、涉案标准必要专利的主要实施地、主要营业地或主要收入来源、许可谈判地、当事人可以扣押或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等。
二。当当事人有达成全球许可的意愿,且争议与中国关系更为密切时,即使当事人未能就管辖权达成共识,中国法院仍有权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标准必要专利的全球许可条件做出裁决。2.法明集团有限公司与宝龙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法宝引用代码:CLI。C.410379342]
[裁判摘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关于仲裁的约定无效。但是,争议发生后,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并实际参加仲裁的,视为双方当事人就仲裁解决争议达成共识。以后双方就同一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3.余姚市永兴燃气分离过滤厂与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经营许可纠纷【法宝引用代码:CLI。C.410379346]
[裁判摘要]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理由不能成立,且该决定已被人民法院撤销并责令重做的,行政机关仍以相同理由再次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认定为滥用职权。
4.陈某某诉无锡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法宝引用代码:CLI。C.410379347]
[裁判摘要]夫妻双方与医疗机构订立了“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医疗服务合同,并已完成取卵、胚胎培养等合同内容。正式胚胎移植前,丈夫死亡,且生前未向医疗机构拒绝履行合同。其妻要求医疗机构继续履行胚胎移植义务,既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体现,也有可以履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
丧偶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利用夫妻双方获得的胚胎继续生育子女,区别于原卫生部实施的辅助生殖技术技术规范中的单身妇女,不违反社会福利原则。医院不得以部门规章行政规定为依据,反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合法生育权。V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年第1期(共305期)
1.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确信无线授权有限公司确认不侵犯专利权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案【法宝引用代码:CLI。C.410379321;CLI。C.410379340】
[裁判 Abstract] 1。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关于审理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审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对具有“禁令”性质的行为保全申请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被申请人在域外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执行域外法院判决是否会对我国诉讼的审理和执行产生实质性影响。关于被申请人在域外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域外法院判决是否会对我国诉讼的审理和执行产生实质性影响,可以考虑中外诉讼涉及的当事人是否基本相同,审判对象是否重叠,被申请人域外诉讼行为的效果是否会干扰我国诉讼。关于国际礼让原则,可以考虑案件受理的时间,案件管辖是否适当,对域外法院审判和裁判的影响是否适当。
第二,禁止被申请人实施某种行为的行为保全措施具有特殊性。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行为保全裁定确定的不作为义务,违法实施改变原状的行为的,其故意违法行为构成对行为保全裁定的持续违反和对原状的持续改变,应当视为其每日违法行为,可以视情况按日计罚、按日累计。2.梁某某诉徐州市云龙区民政局离婚登记行政确认案【法宝引用代码:CLI。C.410379345]
[裁判摘要]离婚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双方就自愿解除婚姻、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的协议予以承认,并通过颁发离婚证确认双方解除婚姻的行政行为。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婚姻的解除具有对外效力和社会公信力。
不具有分级管辖的婚姻登记机关为符合离婚实质条件的涉外婚姻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然后以无管辖权为由自行更正确认离婚登记无效的,人民法院对该自行更正行政行为不予支持。3.王与上海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郭瑞兴等民间借贷纠纷案【法宝引用代码:CLI。C.410379348]
[裁判摘要]在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下,公司债务发生后,经股东(大)会决议或者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债权人请求未完成修正出资期限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进行补充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北京大学法律信息网、北京大学法鲍司法案例库、民事法律参考。
总结:以上内容是“/[k0/]”2022年第1-6期案例汇总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的劳动争议案例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了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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