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专利网官方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2-04 11: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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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知识产权专利网官方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的决定若干问题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

关于专利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等。知识产权 Case过程若干问题。

——2022年2月27日十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在常设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关于专利案件知识产权诉讼程序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根据这次会议的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就《决定》三年来的执行情况作报告,请予审议。

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国家申诉审判机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然要求,是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制度,加快审判进程非常重要。2014年6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第十八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规划了我国知识产权专门审判制度的发展方向和实现路径。2017年1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第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领域若干问题改革创新的意见》,要求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国家级申诉审判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裁判尺度不一致、诉讼化问题。2018年10月,经党中央批准,启动全国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相关工作。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决定》,从国家层面明确了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法律依据。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法院若干问题的规定。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以下简称法庭)成立,开始统一审理全国范围的专利等技术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全国上诉审理机制正式运行。三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在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建立并运行后,专利等技术类别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呈现出以下新的特点和趋势:一是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涉案标的额与日俱增。近三年来,地方法院受理技术知识产权和垄断一审案件59351件,审结55835件,新增案件年均增长10.5%;法院共受理此类二审案件9458件,审结7680件,年均增长49.3%。专利侵权一审、二审案件分别年均增长26.5%和31.8%;索赔金额过亿元的案件增多,反映了科技发展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强烈需求。二是所涉及的技术前沿领域日益扩大,大量新的纠纷不断涌现。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法院案件占比超过五分之一,增速明显加快。复杂技术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越来越困难。涉及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亟待完善,对高质量司法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三是涉外案件占比较大,诉讼的国际性特征比较突出。法院受理的涉外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占全部案件的十分之一,其中涉外案件占发明专利授权确认案件的四分之一以上,部分案件国内诉讼与国外诉讼相互交织。以标准必要专利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领域全球竞争更加激烈,作为国家发展战略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第四,案件的区域来源越来越分化,审判指导需要不断加强。大部分案件集中在经济发达和工业发达地区,法院受理的案件有一半以上来自北京、上海、广州三个法院,[/k1/]。然而,在一些中西部地区,案件数量正在迅速增加,当地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件和需要准确把握多层次价值取向的案件明显增多。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加强政策引导和统筹工作越来越重要和紧迫。

一.工作进展

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判机制的目标定位,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国际化”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法院建设和相关工作。

(一)坚持创新驱动,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和创造力。

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激励科技创新、维护公平竞争中的作用。三年来,涉及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案件9368件。已受理,审结7625件;受理垄断案件90件,审结55件。

一是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强种业保护知识产权,制定全面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司法解释,依法审理“晋粳818”等水稻品种权案件和“隆平206”等玉米品种权案件,发布全国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与农业农村部构建合作机制,坚决维护国家种源安全,帮助种业扭亏为盈。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中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建设,在“中药配药机”发明专利无效案中维护专利效力,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依法保护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科技成果权属认定、权利转让、价值认定、利益分配等纠纷,准确认定“高温微波膨化炉”、“指纹识别”、“益医”等专利权属案件中的职务和非职务发明,切实保护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

二是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坚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有效防止权利滥用,不断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问题。针对举证难的问题,应依法适用证据规则,适时转移举证责任,合理运用排除证明障碍制度,积极运用司法处罚,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责任,引导当事人主动、全面、诚实地提供证据。鉴于周期较长,应探索“一审+临时禁令”和“发回重审+临时禁令”的判决方式,及时有效地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权利人“胜诉失市”。针对赔偿低、成本高的情况,加强了损害赔偿力度,“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案判赔1.59亿元,“Cabo”技术秘密侵权案判赔5倍惩罚性赔偿3000多万元。全国法院一审技术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平均赔偿金额较法院成立前增长147.1%。

三是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政策的实施,依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发布集中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在“砖瓦协会”案中,确定了当事人无权主张自己因实施横向垄断协议而受到的损害,明确了反垄断民事救济取向。“驾校联营”一案,宣告联营协议无效,从源头上制止了垄断行为。在“沙格列汀片”发明专利侵权案中,对药品反向支付协议进行反垄断初审,积极引导市场公平竞争。充分运用“择优锯切”、“胍乙酸”、“石化废气无害化处理”等涉及技术秘密的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惩罚性赔偿等手段,坚决遏制侵权行为,切实加强技术秘密保护。

第四,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加强对知识产权和反垄断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受理专利授权、反垄断等行政案件2249件,审结1656件,促进行政标准和司法标准的统一。科学合理解释“磁共振成像”技术发明无效专利案件中的权利要求,加强对自主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妥善审理知识产权和反垄断行政处罚、行政裁决案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2)服务对外开放,推动全球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治理规则更加公平合理。

知识产权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通过依法公正裁判涉外案件和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认真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努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不断增强我国在知识产权和反垄断国际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涉外案件877件,审结596件。在“NX”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中,支持外国权利人以正版价格索赔,在“带锁髓内钉”发明专利侵权案中,侵权人拒绝提交账本,2000多万元的赔偿改为全力支持外国权利人索赔,有助于营造我国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

二是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参与编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组织的《全球专利案件管理司法指南》,在中国、欧洲、新西兰组织举办涉及知识产权的司法会议,4个药品专利案例入选南方中心和贸发会议“知识产权和公共卫生案例数据库”。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积极发声中国,讲述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故事,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贡献中国智慧。

(3)深化改革创新,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坚持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以创新方式保护创新,通过体制改革和科技赋能,切实提升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审判指导。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厅为牵引,4 知识产权法院为样板,26 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为重点,地方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法庭为支撑的专业化审判格局。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和政策,发布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年度案例、每周新案、年度工作报告和裁判要点,制作发展改革案例分析报告,建立上下法院案件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定期举办“法庭讲坛”,切实加强审判指导,有效提升全国法院审判能力水平知识产权。

二是完善知识产权诉讼机制。完善多元化技术事实认定机制,建立“全国法院技术侦查人才库”和共享机制,入库技术专家450余人,涵盖30多个技术领域。探索专利民事和行政案件协同审判机制,有效缩短纠纷解决周期,保障权利协调解释。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持随机分案原则,落实合议庭责任制,全面推行案件检索,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机制作用,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改革。深化便民利民诉讼服务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探索“知识产权法院+巡回法庭”、“侦查+审判”审判模式,简化涉外案件公证认证程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推动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定期与行政部门交流探讨法律适用实际问题,推动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加快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网上诉讼与调解对接。指导地方法院和执法部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合作机制,推动区域协同创新。

四是提升审判智能化水平。积极推进司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建立全国首个技术性知识产权裁判规则库,构建大数据分析平台,有效支撑审判管理和司法决策。大力推进网上诉讼,解决物证网上质证问题,探索上诉案卷电子流转。自疫情爆发以来,网上审理了3000多起案件。诉讼文件的集中送达已经全面实施。目前,98%以上的案件是通过电子方式交付的。2021年,电子化分娩26443人,成功率96.4%,平均周期12.7小时,大大缩短了分娩时间。

(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技术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的审理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国际影响大。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专业化审判队伍。

第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悟性和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坚持党建引领队伍建设审判,法院党建工作法入选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创新成果“100个优秀案例”,先后获得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荣誉。

二是加快专业能力建设。从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借调优秀人才,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人才全国高地。目前,该院42名法官全部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其中博士占34%,理工科和法学结合的学术背景占34%,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占25%。实施“知识产权人才”计划,探索与地方法院建立人才交流培养常态化机制,培养和储备更多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审判人才。

三是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三项规定”等铁规,防止干预司法。制定案件划分细则、专业法官会议规则、审判权责清单、“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团队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团结拼搏、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良好风貌。

二、主要工作成果

经过三年的运行,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效果得到了集中体现,充分展示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象,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近日,中央政法委委托中国科协、中国法学会对法院三年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最高人民法院同时作出自我评价,一致认为基本实现了“四个进一步”的预期目标。

一是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法院集中管辖全国范围内的技术性知识产权和垄断性上诉案件,解决了以往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判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有效解决了当事人对地方保护的担忧。三年来,法院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60次,讨论案件772件,总结形成了一系列裁判规则。通过加强建章立制,保证法院内部和上下级法院法律适用的统一,提高判决结果的可预见性。

二是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三年来,民事二审实体案件平均结案率为18.1%,高于法院成立前的35.5%。二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22.6个自然日,较法院成立前的半年明显缩短。中国已成为专利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和审理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与法院成立前相比,技术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的再审率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目前只有一起专利侵权案因为专利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而进入再审程序。第三方评估过程中14000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知识产权诉讼经历的科技工作者,84.5%对诉讼维权结果满意;超八成科技工作者认为,与三年前相比,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创新法治环境改善。

三是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形成了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标杆性判决。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在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均为外国主体的专利案件也越来越多。中国正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的首选之一。国内外对法院的设立和运行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法院庭审视频近2万个,中英文网站访问量超过1.4亿次。“香兰素”案,仅微博话题一条,阅读量就达到1.5亿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法院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等国际组织的负责人高度评价了法院的工作。

四是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通过依法审理一系列重大知识产权和垄断纠纷,表明保护科技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的鲜明态度,有效服务高水平科技自主自强。围绕国家战略实施,深入研究专利法修订、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建立中国特色“禁止令”制度、维护涉外司法主权等重大问题,加强植物新品种和种质资源、中医药知识、集成电路、技术秘密等重点领域的司法保护研究。相关成果有的被立法采纳,有的被纳入国家重大规划,有的转化为司法保护。

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批准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全国上诉审理机制的决定是完全正确的。回顾过去三年的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必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知识产权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必须牢记“国家最大”,始终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公平合理保护;要立足“两个大局”,坚持整体推进国内外法治建设,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要遵循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统一高效解决专业领域的纠纷和前沿法律问题,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与科技创新实践和市场竞争的共振,及时有效回应各类创新主体的司法需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不断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专门审判制度。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监督和支持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作出国家层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等重大改革决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2021年10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报告,李委员长发表重要讲话。11月3日,王晨副委员长率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员会、监督司法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到最高人民法院北京[/k1/],就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全国人大司法监督委员会就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了多次深入调研。自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111项与知识产权审判有关的建议。2019年以来连续三年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重点监督提案,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的申诉审判机制一直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集中听取审议《决定》实施情况报告,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贯穿全过程的显著优势、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显著优势,必将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障迈上新台阶。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目前,法院运行中仍存在两个突出问题和困难。

一是功能定位有待进一步完善。2021年受理案件占全院案件的15%,其中民事和行政二审案件分别占68%和100%,不仅造成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过多,也不利于充分发挥研究制定司法政策、加强审判监督指导的职能。同时,所有案件无论大小难易都上诉到法院,不仅加剧了个案之间的矛盾,也导致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指导职能的弱化和专业审判队伍的萎缩,不利于发挥各地审判资源禀赋和矛盾分流化解的优势,也影响了专业审判人才的培养。2020年和2021年,法官平均受理案件数分别为109.2件和126.5件,远超法院成立时的计算基数。

第二,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和财产的保护。由于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与其承担的繁重任务和重要使命不相匹配,面临着人财物和办公用房保障等诸多困难,亟待解决。

四。下一步的计划和建议

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国家申诉听证机制,是党中央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事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强国建设。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的党建精神, 从党的百年奋斗的伟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案件在国家层面的申诉机制,为实现科技自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一是加大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力度。坚持新的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发展新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的司法保护力度。知识产权,加强对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为推进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建设服务。

二是采取更加切实的措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不断改进和完善竞争案件裁判规则,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为建设高效、规范、公平、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市场服务。

第三,在国际治理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依法公正处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研究和探索,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和竞争,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法院的审判总结和评估,我们建议在坚持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国家上诉审理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一是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总结改革成果经验,按照《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的“实施高水平/[k1/]司法机构建设工程”和“完善上诉听证机制”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优化技术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上诉听证机制顶层设计。二是加强对人财物等方面的保护。尽快推进面向全国的专业人员集中选调工作,加强配套支持,确保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在国家层面稳定高效运行。

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决定》的实施情况,充分体现了他们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我们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努力工作,尽最大努力,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障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20大胜利召开!

来源:中国人大网

编辑:孟祥宇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全国知识产权专利网官方查询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知识产权专利诉讼常务委员会若干问题决定的报告》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你能了解全国知识产权专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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