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故意隐瞒行程,落地检查结果失败。成都公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2022年11月24日,彭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2022年11月23日,我局收到彭州市卫生局关于袁某某(男,20岁,11月21日核酸检测
故意隐瞒行程,落地检查结果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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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4日,彭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2年11月23日,我局收到彭州市卫生局关于袁某某(男,20岁,11月21日核酸检测阳性)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线索的移送函。
案件调查后发现,根据2022年11月18日20: 00“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所”发布的“来(回)川人员进行体检”的管理要求,“所有来(回)川人员在入川前应主动到目的地社区(村)报到, 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来川即查”首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以有序流动,但不允许参加聚集活动。 不得前往酒吧、歌舞厅、KTV、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电影院等空间封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袁某某于11月19日从甘肃兰州乘飞机,抵达成都后,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进行核酸检测。他被朋友接走,当天回到彭州。到彭州后,袁某某未按要求到所在社区报到。首个核酸结果出川前,擅自前往餐厅、足浴店等空间封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在防疫人员转移过程中隐蔽行程及其同事,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袁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我局已依法立案侦查。目前,已对袁某某实施隔离控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精准防控,人人有责。为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切实履行“一进川就报到”等疫情防控义务,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拒不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行程的故意隐瞒和落地检查结果失败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两人隐瞒行程被立案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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