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合同模板通用免费,产品信息咨询服务合同(中英文对照)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27 23: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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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合同模板免费,产品信息咨询服务合同(中英文)

产品信息咨询服务合同(中英文)

产品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学术交流请私信或评论。

相同编号:合同编号: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委托方:委托方

收货人:收货人

经友好协商,以中国_ _ _ _ _ _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以_ _ _ _ _ _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为另一方,授权双方代表根据以下条款签署本合同。

本合同由中国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为一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为另一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服务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录第一条服务内容

委托方希望受托方提供以下服务,受托方愿意提供该服务。

鉴于委托人希望从受托人处获得服务,且受托人已同意履行该服务。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第二条双方& # 39;责任和义务

2.1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相关信息、技术报告、图纸和可能的资料,并对受托方的工作给予全力协助和支持。特别是,委托方应在适当的时候任命一名总代表,以便随时与受托方联系。

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其可获得的相关数据、技术报告、图纸和信息,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合理协助。特别是委托人应指定一名总代表,该代表应能在合理的时间出现。

2.2受托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合格人员来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委托方应对其雇用的执行合同任务的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于承担因其人员执行合同任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害。

受托人应提供足够数量的合格人员来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受托人雇佣的所有执行工作的人员应为受托人专有& # 39;受托人应保护委托人免受受托人的任何索赔。因受托人或其人员的任何行为而产生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相关的人员。

2.3受托方应寻找一个好的、合理的供应商,并代表委托方考察工厂。代表委托方谈判合理的价格,定期提供产品的最新价格趋势,协助委托方控制货款。

受托人应寻找好供应商,并调查委托人需要产品工厂。同时,受托人应协商合理的价格,定期向委托人提供最新的产品价格信息,并控制付款。

2.4受托方代表受托方检验和控制产品质量,办理产品中转仓储,产品再加工,办理进出口手续。

收货人应检查和控制产品质量。收货人还应代表发货人办理产品的中转仓库和储存工作,并办理产品的加工、进出口手续。

2.5受托方代表委托方开发设计产品,了解和整理行业最新信息。

受托方应为委托方开发和设计产品,了解和整理最新的产品信息。

2.6受托方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时间表按时提交服务报告和相关图纸。

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服务范围内和服务时间表内的所有服务报告和相关文件。

第三条价格和付款第三条价格和付款条件

3.1在服务期间,委托方愿意向受托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服务费。

委托人同意向受托人支付固定服务期限的服务费。

3.2本合同的总价包括受托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价格,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的总价包括受托方在其本国和委托方所在国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将技术资料寄送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遇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调整合同的总价。如果委托方要求的服务超出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的总价,任何修改应由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总价将包括受托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合同总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会随着通货膨胀而波动。合同总价应包括受托方在履行其在委托方的义务时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社稷与民& # 39;包括向发货人寄送技术文件的费用。各种形式的办公室。如果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进行调整。如果委托人需要服务范围之外的服务,双方应友好协商修改合同总价。任何此类修改应以书面形式由双方会签。该文件应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3.3每月服务费

美元(大写

),委托方应于每月10日前将该款项支付至受托方账户。

服务费是我们

每月,发货人应向收货人支付& # 39;每个月10号前把钱存入美国银行。

第四条保密第四条保密

4.1委托方收集、开发、整理、复制、研究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有关的所有信息在提供给受托方时应被视为保密信息,不得向委托方或其指定代表以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泄露。无论本合同因何终止,本条款将始终约束受托方。

委托人收集、开发、编辑、复制、研究和准备的与本协议项下工作相关的所有数据,以及委托人提供给受托人的所有数据,均应视为机密,不得透露给委托人或其指定代表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企业。尽管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本条款仍对收货人具有约束力。

4.2在[/k1/]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数据或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资料或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4.3一方及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应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披露从另一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任何一方及其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获得或可能接触到的另一方的任何秘密信息,任何一方都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披露从另一方获得的此类秘密信息。

第五条税收和关税

5.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向委托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税费应由委托方承担。

中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向委托方征收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所有税费应由委托方承担。

5.2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政府与受托方政府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协议向受托方征收的所有税费应由受托方支付。

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国政府与委托人政府之间的协议,中国政府向受托人征收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所有税费& # 39;美国的相互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所得税应由受托人承担。

5.3与本合同和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以外的履行相关的所有税费应由受托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产生的与合同执行相关的所有税费应由受托人承担

第六条保证第六条保证

6.1受托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够以令人满意的方式高效、快速地提供服务,其在合同项下的服务将由合格人员根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

受托人保证其有经验和能力以令人满意的方式高效、快速地履行服务,并且其在本合同项下履行的服务应由合格人员按照公认标准履行。

6.2如果受托方在本合同中的工作范围内向受托方提供的服务在任何时候因其控制范围内的任何原因而不令人满意,受托方可将该不满意告知咨询方,并给予受托方5天的期限予以纠正或弥补。如果咨询方未能在受托方规定的期限内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将立即停止,直至受托方能够根据本合同提供满意的服务。

如果在任何时候,由于受托人控制范围内的任何原因,受托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向委托人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委托人可以将此类不满通知受托人。应给予收货人五(5)天的时间来纠正或补救此事。如果受托人未能在委托人规定的时间内纠正或补救问题,使委托人满意,所有费用应立即停止,直到受托人能够根据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

6.3委托方最终接受服务后,受托方的保证义务终止。

受托人向委托人保证,在收到委托人的通知后,他将立即免费纠正因疏忽而导致的服务错误。

第七条送达报告的归属



e 7服务报告的所有权

7.1向委托方提交的所有服务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最终文本,包括为履行服务范围而准备的图纸、平面图和证明材料,均为委托方的财产,受托方应对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和索引后提交给委托方。

提交给委托人的服务报告的最终版本以及在履行服务范围时编制的所有相关数据,如图纸、计划和支持材料,应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发送给发货人之前,收货人应对这些材料进行分类和索引。

7.2受托方可以保留上述信息的副本,包括本合同第4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信息,但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服务合同以外的任何项目。

应允许受托人保留其副本,但前提是,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批准,受托人不得将此类材料(包括本合同第4条中规定的由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用于与本服务无关的目的。

第八条第八条转让的转让

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委托方或受托方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分包给他人。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发货人或收货人不得转让或转租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第9条违约和终止合同第9条终止

9.1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而不影响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在不损害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如果另一方:

未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保密义务;

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B.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义务,但轻微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弥补其违约;

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除了合同的次要部分,并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五(5)天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未对其未能履行进行补救;

碳(carbon的缩写)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破产或资不抵债;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30天。

受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三十(30)天。

第十条不可抗力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如果任何一方对合同中规定的义务的履行受到战争和严重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影响,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通过传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通过航空挂号邮件将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如果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严重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任何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事件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通过传真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发生,并通过挂号航空邮件发送由主管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

0.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未能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但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或全部义务的延迟或未能履行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过传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10.3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影响消除后,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并且合同的有效期或合同的预定履行期应相应延长。

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其义务。合同的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第11条仲裁

1.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管辖。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 39;申请仲裁时中国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体法

11.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应影响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尽管提及仲裁,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在合同项下的义务,除非另有约定。

第12条语言

12.1除本合同外,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所有通信、信息、文件、技术报告以及受托方给委托方的图纸均应使用英文。

除本合同外,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通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数据和文件以及受托人编制的服务报告和图纸应使用英语。

第13条适用法律

13.1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有效性和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法律管辖。

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和履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 39;中华民国。

第14 合同条和其他第14章合同的生效和杂项

14.1在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如有必要,各方应向其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在签署后30天内获得各自国家当局的合同批准,并且每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批准日期通知另一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如有必要,双方应努力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后三十(30)天内获得各自当局的批准。任何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将批准日期通知另一方。以较晚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14.2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一(1)年内有效。

14.3当本合同到期时,任何合同项下的未决索赔和债务将不受合同到期的影响。

本合同项下双方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本合同终止或期满的影响。

14.4对本合同的所有修改、增加、删除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有效的修改、补充、删除或变更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的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合同的所有修改、补充、删减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任何修改、补充、删减或变更都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5双方的联系应以书面英语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立即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确认。

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之间的所有通信应以书面形式用英语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通过挂号信或快递邮件及时确认。

14.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一式两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4)份,发货人两(2)份,收货人两(2)份。

(签名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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