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作废有什么影响,严查作废发票!税务局刚明确发票必须这样作废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27 15:38:50

导读:电子发票 void 有什么影响,严查void 发票!税务局刚刚说清楚了发票必须这样作废。一到月底,很多企业发现投入不够了,就开始大量作废发票,以为反正是票控税,作废发票减少产出似乎是

电子发票 void 有什么影响,严查void 发票!税务局刚刚说清楚了发票必须这样作废。

一到月底,很多企业发现投入不够了,就开始大量作废发票,以为反正是票控税,作废发票减少产出似乎是最明显的节税方式。

众所周知,现金税四期+增值税风险防控预警系统+大数据,

只要你敢违规作废,税务局就敢查你!

无效票的风险是巨大的,严重的可能会被移送司法机关。

(1)纳税。

(2)收取滞纳金。

(3)罚款

(4)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发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

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

开票方开具专用发票当月,销售退货,开票错误等。,且退回的发票券和抵扣券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如果发布时发现错误,可以立即作废。

●无效条件:

(1)收到返回的发票优惠券和抵扣券的时间小于卖方开具发票的当月。

(2)卖方没有抄税,没有记账。

(3)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或“专用发票代码和编号认证不一致”。

●无效方法:

在防伪税控系统中,相应的数据报文将被视为“无效”,在纸质专用发票(包括未打印的专用发票)的每一联上标注“无效”字样,并保留所有联。

●保留要求:

所有时间保留10年。

自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

●无效条件:

返回的发票副本在卖方发票的月内。

●无效方法:

在防伪税控系统中,相应的数据报文将被视为“无效”,在纸质专用发票(包括未打印的专用发票)的每一联上标注“无效”字样,并保留所有联。

●保留要求:

所有时间保留10年。

税务机关将取消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代开发票后,销售退货或销售折扣、开票错误、暂停应税服务等。,且需要作废已代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可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当月向原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如果不满足作废条件,可以通过开红字发票对一级开仓发票进行对冲。

●无效条件:

作废日期发票不晚于卖方开具发票的月份。

●无效方法:

向税务机关提交发票的已签发副本。符合注销条件的,税务机关将注销已开具的复印件,并当场收回发票已开具的复印件。如果征收的税款需要退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发票不能作废

●增值税电子发票

由于e-VAT 发票可以复制,不能恢复,所以e-VAT 发票系统不支持作废。销售退货、错误开具发票、暂停应税服务等情况。,发票人应该用红字注销e-VAT 发票。

●成品油专用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所有成品油发票必须通过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在发放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则:发放特供/[因此,成品油发票发放有误,应按规定发放红字成品油特供发票。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根据《机动车使用办法发票》的规定:开具统一纸质机动车销售发票后,销售退回或者开具错误的,销售者应当开具红字发票,其内容应当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并予以收回。

如果消费者已经进行了车辆购置税申报,则不需要返回纳税申报表;消费者已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无需交回登记表;如果消费者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已经抵扣了增值税,则不需要返还抵扣联。

消费者已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销售者应当留存公安机关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消费者无法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的,销售者应当保留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机动车经销企业出具的车辆返还证明或者相关资料。

●已检查申报抵扣或退税的纸质增值税已检查确认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停止应税服务等情况的,,但不满足发票的作废条件,或者由于销售和销售折扣的部分返还,需要

总结:以上内容是电子发票失效有什么的影响,严查失效发票!税务局刚刚明确表示发票必须这样作废。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发票失效有什么的影响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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