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使用票据进行资金结算范围,您好2022年2月14日,通过电子票据池申请、采集、入库、代票据等环节,台州两级法院同步推出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的启用,标志着台州法院在票据的使用上了
使用票据进行资金结算范围,您好
有三种电子票据
(1)“江苏省统一非税收入票据”用于诉讼费和退费;
(2)"江苏省罚没专用票据"用于法院罚没收入;
(3)“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结算票据”用于法院执行款、案件和解款、刑事被害人赔偿金、保证金等涉案款项的收缴和结算。
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电子票据,包括
方法一:通过短信链接获取电子票据。
(江苏政务服务App)
扫描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查看个人电子票文件夹。
实名注册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右下角“我的”→点击“电子票夹”→点击“我的票据”,选择票据下载发送邮件。
三 登陆江苏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http://einvoice.jsczt.cn),根据票据号码和校验码查看并打印电子票据3.登录江苏金融电子票据检查平台(http://einvoice.jsczt.cn),根据票据号和校验码,检查并打印电子票据。
请确保立案时留存的手机号正确且正常使用,否则收不到短信提示,也会影响平台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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