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级保护动物被判几年,案例Xi 都以说:养鹦鹉违法吗?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马立民“我明明就是几百块钱买个鹦鹉,就要被罚7万多!”杨灿女士想不通。她觉得委屈。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郫
一级保护动物被判几年,案例Xi 都以说:养鹦鹉违法吗?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马立民
“我明明就是几百块钱买个鹦鹉,就要被罚7万多!”
杨灿女士想不通。她觉得委屈。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受理了一份关于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建议书。杨女士对自己花800多元购买monk 鹦鹉用于饲养却被行政主管部门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表示不服。
杨女士说,她事先并不知道自己买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和尚鹦鹉”,但看到网上的美图,就找了一位爱鸟人士帮忙想办法“购买”。
为达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复议机构当场向她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并告知她7万元罚款的计算方法:收购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处货值金额七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杨女士以10000元的估价买了和尚鹦鹉,根据情节处以7倍罚款,所以是7万元。
郫都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杨女士的案件并非个案。两年来,该区共受理贩卖野生动物相关一审公诉案件12件,涉案20人,已有人为此获刑;情节轻微的,公诉机关不予起诉后,行政主管机关仍会进行行政处罚,所以不能乱买野生动物。
由于疫情等原因,杨女士目前经济较为困难,罚款数额和缴纳方式未与行政主管部门达成共识。如果直接执行罚款,杨女士和家人很难承担,于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为发挥行政复议优势,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让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成都市郫都区司法局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5月25日上午,会同区法院、区检察院组织双方在成都市郫都区行政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后,杨灿女士依法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向行政机关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行政主管机关将及时予以批准。最后,杨女士当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纠纷顺利解决。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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