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侵权如何认定怎么赔偿,「案例」西安雁塔法院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19 23:12:04

导读:字体如何认定侵权并赔偿,"案例"西安雁塔法院“法官,作为一个中小企业,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是守法的。我不明白。原告居然说我公司商品包装上的文字侵犯了他的权利。汉字用了几千年

字体如何认定侵权并赔偿,"案例"西安雁塔法院

“法官,作为一个中小企业,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是守法的。我不明白。原告居然说我公司商品包装上的文字侵犯了他的权利。汉字用了几千年,我还是不会用?他发明了汉字?这种情况下,原告这样起诉我,我就是不服!”某食品公司法人代表拿到起诉状后,非常气愤和委屈,把这件事说给了快庭的孟媛媛法官。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听听法官对你的回答。

案例回顾

某造字中心十余年来一直专注于新字体汉字的设计开发,开发了《一个黑体》、《一个美体》等多个字体,并以美术作品的形式在国家版权局注册。但上述食品公司在其生产的一种产品外包装的显著位置使用了造字中心开发的“美体”字样,构成商业使用。但食品公司并未获得造词中心的许可,其使用行为构成侵权,导致了本案的诉讼。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对“作品”有明确定义,即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中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第四条第八项: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造型艺术作品。,由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

人物创作中心开发的《一个美丽的身体》笔画的连接和转折都圆润委婉,清晰简洁,字里行间有一种闲适宁静的美,符合上述规律的要求,即属于具有审美意义的具有原创性和可复制性的图形造型艺术作品。创造一个有创意又有美感的艺术字体并不容易。字体的设计师需要具备一定的书法、美学、平面设计以及文化艺术相关学科的知识和素养,设计师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所以,并不是食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说不能在产品上使用汉字,而是不能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造字中心开发的“有些漂亮”的字。未经授权使用构成侵犯造词中心著作权。

在孟媛媛法官的耐心解答下,食品公司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侵权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帮助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我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帮助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考虑到食品企业已经大量生产产品,食品企业更换产品包装成本过高,西安雁塔法院积极组织双方进行。最终,在孟媛媛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造词中心永久允许食品公司在产品上使用“美体”字样,食品公司对造词中心进行适当补偿,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快法院审理此类知识产权案件所体现的新思想、新做法,既充分保护了造词中心的著作权,又让侵权人付出了一定的代价。而且促进了两个商事主体的长期合作,避免了机械法则的适用给中小企业生产带来的困难,为企业在面临此类案件时减少冲击提供了更多新的方向,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法官提醒

在此,西安雁塔法院也提醒运营方,字体的版权也属于知识产权,凝聚着创作者的智慧。虽然在包装上印上漂亮的字体或其他图案可以为自己的产品“增色”,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字体侵权”案件一旦发生,耗时耗力,企业不仅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如果涉及到企业标识、常见商品包装等广告的侵权,无法与权利人达成共识,会给企业带来更复杂的影响,对品牌也是难以预料的打击。因此,企业应加强合规使用字体的意识。他们在设计包装用字之前,一定要注意字体是否表明同意商业使用,并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避免不必要的诉讼,防止“一字千句”。

编辑:赵佳欣

编辑:马宁

主编:姚

总结:以上内容是《案例》西安 Yanta 法院关于/[K2/]侵权如何认定和赔偿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如何识别字体侵权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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