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最长期限20年 民法典,房子最长能租多久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19 22:35:15

导读:租赁合同最长期限20年民法典。房子最长能租多久?你有没有被租房的事情困扰过?你有过租约违约的窘境吗?一堆疑惑怎么办?放心吧!对这个房屋租赁法的一知半解以减少租房带来的苦恼。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20年民法典。房子最长能租多久?

你有没有被租房的事情困扰过?

你有过租约违约的窘境吗?

一堆疑惑怎么办?

放心吧!对这个房屋租赁法的一知半解

以减少租房带来的苦恼。

让我们一起学习吧

很多人对房屋租赁有很多疑问。所以,今天就根据民法典合同租赁合同这一章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说说居民日常生活中关于房屋租赁的那些事吧~

除了房租,大家关心的第一件事就是“能租多久”、“房东和租客的义务是什么”等等。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房子能租多久1 最长?

根据民法典第705条规定期限的租期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部分无效。租赁期限期满,当事人可以续签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期期限自续租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通俗地说,就是单租期限最长20年。比如小李要向小王租50年的房子,必须至少与小王签订三次租赁合同,每次约定的租期期限不得超过20年,这样才能保证他50年的租期期限受到法律保护。

2房东(出租人)的义务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708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并在租约期限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保管租赁物。

根据民法典第712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房东应当按时交付房屋,并保证房屋能够被承租人用于约定的用途。一般来说,房屋的维修是由房东负责的,但如果合同中约定由租客自行维修,那么房东就不再需要承担房屋维修的责任。所以,对出租屋的维修义务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如果没有协议,它会找房东。

3租客(房客)的义务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709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根据民法典第722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期限的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比如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为日常生活用房的,租户不能随便将房屋作为办公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租客也要按时足额交房租,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反而会被房东“踢出去”。

以上三点是房屋租赁中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如果房东和房客都能遵守协议,那么肯定不会有纠纷。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会有人缺乏契约精神,或者发生意想不到的突发事件,从而引发大量房屋租赁纠纷。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张老伯和他的三个房客之间的故事:

陈述案例

张博名下有三套房子,分别租给小贾、大林和老王。

小贾从张老伯那里租了一楼的101室,合同约定只供小贾居住。小贾租下房子后,发现可以利用101室的露天天井搭建烧烤炉进行烧烤,于是瞒着张老伯做起了烧烤生意。结果因为生意太好,匆忙中引发了一场火灾,损失了15万的房子。

大林租的是张老伯的二楼202室,是个三室一厅的大房子。为了降低房租,大林和张老伯约定,由他负责房屋租赁期间的维护和费用,张老伯为了省心也同意了。

后来因为经济压力,大林在没有告知张老伯的情况下,将202室的两个房间转租给了甲方和乙方。有一次,张老伯去看房的时候,发现房子里也住着A和B。一问才知道大林转租的事。张老伯对此不置可否。

半年后,因为大林不交房租,张老伯来讨要。A和B知道后,戴大林把房子的租金付给了张老伯。谁知下一季度,大林还是不按时交房租,甲乙双方都不愿意再为大林交房租。张老伯未经其同意将房屋转租给大林,要求解除与大林的房屋租赁合同。大林要求扣除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费用后再支付剩余租金。

老王一家三口多年来一直租住在张老伯家三楼的303房,房子的承租人是老王。后来老王因病去世,张老伯想收回房子。老王的妻子和女儿以租赁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搬出303室。为了尽快收回房子,张老伯以低于市场价20万的价格卖给了好朋友老李。王的妻女知道此事后,以租赁未破为由主张继续使用该房屋,并要求张老伯承担侵犯承租人对其妻女优先购买权的赔偿责任。

律师的解释

关于解决101起房屋租赁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711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约定101室的火灾损失由小贾承担,张老伯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202 .关于房屋租赁纠纷的处理:

首先,关于大林与甲方、乙方之间的转租,由于张老伯得知后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视为张老伯已经同意转租,因此张老伯不得使用/[/k1/ Rules, 主张解除与大林的合同,但张老伯可以大林逾期支付租金,与大林解除合同。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719条的规定,甲、乙为大林支付的租金,可以按照转租人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的情形处理,即甲、乙应向大林支付的租金应当先行支付。如果超过了他们应该支付的租金,他们可以向大林追偿。

最后,对于大林主张房屋维修费用应在租金中冲抵,因大林在租房时为了让张老伯减少租金金额,约定由他负责维修事宜及费用,故此时不支持其主张。

根据民法典第713条规定:“租赁物需要维修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期限。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因承租人的过错需要维修租赁物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按照规定,除非有特殊约定,一般会由房东负责房屋的维修和费用,但房屋损坏是租客造成的除外。

关于解决303起房屋租赁纠纷:

王老的妻子和女儿以租赁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搬出303室是合法的。根据民法典第732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期限的,其生前与其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这一法律规定保护了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

虽然张老伯的房子卖给了老李,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租赁合同到期前,老李仍然没有权利赶走老王的妻子和女儿。

鉴于张老伯以低于市场价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第三人老李,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老王的妻子、女儿有权要求张老伯赔偿市场价与交易价格的差价,即20万元。

根据民法典第726条和第727条,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如果房东要出售租赁的房屋,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期限内告知租客(如果房屋是拍卖出售的,需要在拍卖前五天)。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承租人十五天后才知道,当然如果房东将房屋出售给房屋的共有人或者近亲属,承租人不享有这种优先购买权。

律师的建议

无论是作为房东还是租客,律师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地址、用途、租期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及方式、押金、维修费、物业费、水电煤及违约责任等。对房屋的分割要有明确具体的约定,以免日后因约定不清造成任何损失。

(供稿:上海环球律师事务所陈律师)

说了这么多。

这些小小的法律知识

你学会了吗?

资料:长风新村司法所。

编辑:杨俊辉

总结:以上内容是租赁合同最长期限20年民法典的详细介绍,房子最长可以租多久。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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