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2022最新,最新!2022年安徽社保缴费基数发布于下限9月2日安徽省人社部网站发布通知,公布安徽省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通知称安徽省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
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2022最新,最新!2022年安徽社保缴费基数发布于下限
9月2日安徽省人社部网站发布通知,公布安徽省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通知称安徽省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86.91元/月,因此核定2022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60元/月,下限为3832元/月。详情如下:各市、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江北和江南工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根据《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现公布2022年我省下限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任何人2021年,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386.91元/月,因此核定我省2022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上限为19160元/月,下限为3832元/月。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下限内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按月、季、半年度、年度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对已申报缴纳2021年养老保险费但及时缴纳有困难的,可在2022年底前补缴;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延期至2023年底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为基数。三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布后下限,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需要结清缴费基数差额的,可在2022年底前分期或一次性结清差额,期间不收取滞纳金。其中,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万仞社保局〔2022〕12号)和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阶段性缓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职监秘〔2022〕67号) 困难行业企业、中小企业缓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缓缴期满后可由单位缴费。四各地要加强协调,周密部署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做好2022年省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发布公告、短信等方式通知参保单位和职工(包括已离职人员),准确核定缴费基数差异,如实记录缴费信息,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徽省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8月29日来源:安徽人社总结:以上内容为安徽省 2022最新,最新的工资支付规定!2022年安徽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发布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有所帮助和参考。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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